中國報道訊(記者 張春俠)“李克強總理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2019年要穩定糧食産量,新增高標準農田8000萬畝以上。這正是我多年來一直呼籲的,我特別高興、特別激動!”作為2013年當選全國人大代表並且連任的老代表,江蘇省鹽城市耕地品質保護站站長秦光蔚7年中連續6次提交議案和建議,呼籲立法保護耕地品質。其中一年還是因為同事也要提交類似建議,秦光蔚才改提其他內容。今年兩會期間,秦光蔚提交了《關於儘快制訂耕地品質保護法規的議案》《關於對<土地管理法>有關條款進一步完善的建議》《關於加快制定出臺肥料管理法律法規的建議》和《關於進一步規範設施農業用地的建議》4個議案和建議,都與保護耕地有關。
“民以食為天。近14億中國人的飯碗,必須牢牢端在自己手上。而要保證糧食安全,必須要保護耕地品質。”擔任鹽城市耕地品質保護站站長20餘年的秦光蔚接受《中國報道》記者專訪時説,總體來看,我國耕地保護工作中普遍存在重數量輕品質、重用地輕養地、重工程建設用地輕地方培肥的現象。隨著工業化和城鎮化的快速推進,城市周邊公路兩旁的高標準農田基本上都變成了工業化用地和建設用地。工業“三廢”、 城鄉生活污水排放、生活垃圾等廢棄物日益增多,耕地成為許多污染物的最終受體,超過了土壤環境容量。
最新研究顯示,近20多年,我國糧食主産區耕地土壤重金屬污染呈上升趨勢,點位超標率從7.16%增加至21.49%,增長了14個百分點。重金屬污染造成土壤有機質含量下降、土壤板結,部分地區耕地品質已無法滿足農産品安全生産的需求。同時,我國農民總體上環境保護意識不強,科學施肥水準不高,偏施化肥、過量施用化肥等盲目施肥現象較為普遍。2017年全國化肥平均利用率37.8%,比歐美等發達國家低15個百分點以上。
秦光蔚表示,在這種情況下,為耕地品質立法已刻不容緩。雖然我國土地法律制度不斷完善,許多法律法規均對耕地品質的保護制定了一定的保障制度,但是若干法律中只有零星的表述,執法權不清晰,不能系統地保護耕地品質。
為此,秦光蔚提出如下建議:
建立耕地品質監管制度。將耕地品質保護與建設納入耕地保護責任目標考核,加強耕地品質監督管理;
建立耕地品質投入制度。充分發揮公共財政對耕地品質建設和管理的支撐作用,將耕地品質建設與管理經費列入各級財政預算;
建立耕地品質管護制度。對已污染的土地,耕地品質管理機構根據“誰污染、誰治理”的原則,組織污染耕地改造、改良和修復工作。
建立法律追究制度。對於破壞耕地的相關行為,由其所在單位或者上級主管機關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中國是農業大國,也是農資生産大國,要想耕地得到保護,就要靠法律來規範,讓人們産生敬畏心。”秦光蔚説,2012年4月1日江蘇省就出臺了《江蘇省耕地品質管理條例》,其他一些省份也出臺了相應規範。但作為全國人大代表,她覺得自己有義務推動保護耕地品質的法律在國家層面更加規範,更加超前,更具前瞻性。在數量上,國家劃定了18億畝的耕地紅線,但在品質上卻沒有具體要求。“中國進行全國第二次土壤普查是在1979年,第三次土壤普查已經迫在眉睫。只有摸清了土壤的家底,才能為耕地保護立法奠定基礎。我這次就是要把會説話的土壤帶到兩會上來,為保護耕地品質鼓與呼。”秦光蔚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