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個人都有自己的家庭醫生。”病有所醫的理想如何能切實實現?記者發現,在本次人代會上,多名全國人大代表就如何改善家庭醫生制度向全國人大提出了建議案和議案,從團隊建設、醫保制度、用藥政策上為改善家庭醫生建言獻策。鄭堅江代表建議,可考慮獨立醫生、私人診所、民營醫院等社會資本進入,以市場競爭機制激活家庭醫生動力,實行家庭醫生註冊定期更換制,由居民自己選擇簽約醫生,倒逼服務供方“簽而必約”,切實服務落地。
鄭堅江代表
建議將兒科醫生納入家庭醫生
“今冬季節性流感高峰期,‘看發燒難’現象引發社會熱議:流感高峰期5億人的家庭醫生去哪了?”全國人大代表鄭堅江在《關於切實推進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的建議》中提出,近兩年,我國大力推行家庭醫生簽約服務成效顯著。數據顯示,截至2017年11月底,全國95%以上的城市開展了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工作,超過5億人有了自己的家庭醫生,人群覆蓋率超過35%,重點人群覆蓋率超過65%。然而,雖然從數據上看,全國簽約人數已完成任務目標,但實施效果卻不理想,只看指標不看品質,“被簽約”、“為簽而簽”、“簽而不約”等形式的簽約現象普遍存在。
鄭堅江代表指出,特別是結合冬季流感事件可以看見,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存在著醫生數量和結構不合理的問題。家庭醫生多為公衛人員,常常是“大病不會看,小病看不好”;而基層醫院沒有兒科醫生,難以提供有品質的兒童服務,這些都影響了患者對家庭醫生的信任度和認可度。同時,配套政策和資源也不到位,家庭醫生簽約服務的支援性政策規定較為籠統和粗糙,激勵與約束機制失衡,基藥普遍缺乏、斷檔。
鄭堅江代表建議,政府有關部門可以參照英國家庭醫生模式,並結合我國特有國情,切實推進有中國特色的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制度建設。一方面,制定家庭醫生計劃,補好人才儲備短板,簽約團隊應有兒科醫生和康復保健師。另一方面,擴大簽約家庭醫療保健服務範圍,將家庭康復服務納入,對標國外社區康復和慢病管理標準,切實做好老年人、兒童等重點人群的個性化服務措施。此外,可考慮獨立醫生、私人診所、民營醫院等社會資本進入,以市場競爭機制激活家庭醫生動力,實行家庭醫生註冊定期更換制,由居民自己選擇簽約醫生,倒逼服務供方“簽而必約”,切實服務落地。
高友東代表
建議醫保政策適當向社區醫院傾斜
全國人大代表高友東也提出,儘管簽約數據不錯,基層群眾卻反映,家庭醫生供需矛盾突出,簽約服務給予居民的優惠不足,平臺資訊共用不暢,“簽而不約”現象較為普遍。以藥品數量為例,受制于國家基本藥品制度,社區醫院中不少藥未納入基藥,很多病人需要的長效藥要到大醫院才能開到。以浙江紹興越城區東湖鎮衛生院為例,其藥品配備數為320種,而紹興市人民醫院的藥品配備數則達1600種。這樣,在大醫院看完病轉到社區做療養後,基層醫院沒有相應的藥物,使簽約患者並不能在基層享受上級醫院目錄藥物。
高友東代表在《關於完善家庭醫生政策更好服務居民健康需求的建議》中建議,調整醫保報銷政策,在現在醫保政策的基礎上適當向社區醫院傾斜,提高簽約醫生就診報銷比例,實行差異化的醫保支付政策,採取對符合規定的轉診住院患者連續計算付錢。同時,對於簽約的慢性病患者,適當放寬基層用藥目錄,酌情延長單次配藥量,減少病人往返開藥頻次。
河南團代表
三醫聯動解決制約因素
來自河南團的姜明等15名全國人大代表聯名提出,以強化三醫聯動為切入點,通過物價、醫保政策聯動,支援家庭醫生根據不同群體的多層次健康需求,解決制約家醫簽約服務的相關因素障礙。具體來説,在物價方面,利用政府定價、政府指導價、市場調節價等政策工具合理制定簽約服務費標準,合理體現基層醫護人員的勞務價值;在收付費方面,提高基本公共衛生服務專項經費、醫保基金對康復、居家養老、慢病管理等個性化健康服務內容的分擔比例;在醫保支付手段上,增加線上購買通道,開通醫保線上支付,方便居民在家庭醫生簽約服務平臺上進行自主購買,並實現醫保實時結算。另外,通過藥品目錄、藥品配送政策聯動,擴大家醫用藥範圍。(趙瑩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