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8立法項目列入國務院年度計劃
共計58個立法項目,包括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住房銷售管理條例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項目
3月14日,《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公佈,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未成年人網路保護條例、住房銷售管理條例等與民眾生活密切相關的項目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計劃。
今年共計58個政府立法項目
2018年政府立法項目涉及經濟、民主政治、文化、民生、生態文明、國防、外交等七個方面,共計58個立法項目。
記者注意到,在這些立法項目中,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的有16項,包括專利法修訂草案、著作權法修訂草案、原子能法草案等;新制定的條例或辦法27部,包括政府投資條例、社會組織登記管理條例、住房租賃條例等。此外,政府資訊公開條例等15部條例進行修訂。
在公佈立法計劃的同時,每部法律法規都確定了負責的部門。比如修訂民辦教育促進法實施條例由教育部起草,原子能法草案由國防科工局起草。還有的涉及由多個部門共同起草,如資源稅法草案由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把牢“紅頭文件”制發法制關口
《國務院2018年立法工作計劃》要求,政府立法工作要把黨中央確定的重大立法項目,中央政治局常委會列入工作要點的立法項目,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領導小組列入工作要點的立法項目,全國人大常委會擬審議、由國務院提出法律議案的立法項目,國務院確定的重點立法項目,作為政府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保證高質高效完成。
同時強調,進一步健全立法項目徵集和論證制度、法律法規規章草案公開徵求意見制度、委託第三方起草制度、重大利益調整論證諮詢制度、立法後評估制度,努力凝聚各方共識、反映人民意願、維護群眾利益,不斷增強人民群眾參與政府立法的積極性主動性和獲得感。
在執行方面,要全面推行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核制度,把牢“紅頭文件”制發法制關口。要在總結前期試點經驗基礎上,在各地區、各部門全面推開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
提請全國人大常委會審議16項
●專利法修訂草案(智慧財産權局起草)
●稅收徵收管理法修訂草案(稅務總局、財政部起草)
●車輛購置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外國投資法草案(商務部、發展改革委起草)
●檔案法修訂草案(檔案局起草)
●著作權法修訂草案(版權局起草)
●安全生産法修訂草案(安全監管總局起草)
●海上交通安全法修訂草案(交通運輸部起草)
●社區矯正法草案(司法部起草)
●治安管理處罰法修訂草案(公安部起草)
●耕地佔用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資源稅法草案(財政部、稅務總局起草)
●土地管理法修訂草案(國土資源部起草)
●原子能法草案(國防科工局起草)
●出口管制法草案(商務部起草)
●密碼法草案(密碼局起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