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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位代表建議增設網際網路法院 專審理涉網際網路案件

文章來源:新京報 發佈時間:2018-03-15 05:06:02 責任編輯:吳疆

2017年8月18日,杭州網際網路法院成立,當日審理一件涉及侵害作品資訊網路傳播權的糾紛案件。新華社發

隨著電商、共用經濟、網際網路金融等新業態的發展,相應的涉網際網路訴訟案件隨之增多,專門審理此類案件的網際網路法院也逐漸進入公眾視野。正在召開的全國兩會上,多位全國人大代表就建言增設網際網路法院,專業化審理網際網路案件。

如四川省高院院長王樹江建議在成都設立網際網路法院;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建議在北京、深圳儘快成立網際網路法院;深圳市長陳如桂也主張在深圳等地設立網際網路法院。

增設網際網路法院基於什麼考慮?網際網路法院與傳統法院有何不同?在案件管轄模式和審理規則上應該有怎樣的創新?記者就這些問題進行了採訪。

試點

杭州網際網路法院100%線上審案

3月10日下午,在廣東代表團審議兩高報告現場,全國人大代表、深圳市長陳如桂建議,近年來,網際網路、移動網際網路等快速發展,隨之而來的是網路侵權、網路欺詐、個人網路資訊洩露倒賣等案件也增加很多。去年最高法在杭州設立網際網路法院,集中審理涉網案件,社會反響很好。深圳網際網路産業十分發達,這類案件較多,建議進一步擴大網際網路法院試點範圍,在深圳設立網際網路法院,提高網路違法案件審判品質效率。

陳如桂提到的杭州網際網路法院于去年8月18日正式掛牌成立。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在今年的工作報告中也專門提到,在浙江杭州設立全球首家網際網路法院,實現線上證據線上提取、線上糾紛快速審理,探索涉網際網路案件審理新模式。

根據最高法文件,自2017年8月18日起,杭州網際網路法院集中管轄杭州市轄區內基層法院有管轄權的涉網際網路一審民事、行政案件。其受案範圍包括網際網路購物、服務、小額金融借款等合同糾紛,網際網路著作權權屬、侵權糾紛,利用網際網路侵害他人人格權糾紛等6類案件。

數據顯示,截至今年2月底,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實現了100%線上審理案件,開庭平均用時25分鐘,平均審理期限48天。同樣類型的案件如果在普通法院按傳統方式審理,開庭平均要用60分鐘,平均審理期限98天。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長李少平此前告訴新京報記者,杭州網際網路法院創新了不少審判機制,比如它形成了一套以網路訴訟平臺、視頻庭審機制為中心的訴訟流程和程式規則,讓起訴、調解、立案、舉證、質證、庭審、宣判、送達、執行等訴訟流程全程網路化;當事人還可通過人臉識別技術核驗身份,線上填寫起訴狀,上傳電子證據,完成申請立案,5分鐘內就能完成立案手續。

觀點

重在探索新司法管轄模式和規則

“北京市、深圳市作為網際網路發展的中心城市,應當儘快成立網際網路法院。”此前,在北京代表團審議兩高報告的小組會上,全國人大代表、中國政法大學副校長于志剛表達了這一觀點。

記者注意到,于志剛曾專門就網際網路法院的設立發表過解讀文章,他還受聘為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專家委員,為網際網路法院的重大問題研究提供參考意見。

于志剛在發言中説,借鑒杭州成立網際網路法院的經驗,北京市、深圳市作為網際網路發展的中心城市,應當儘快成立網際網路法院。

于志剛認為,網際網路法院的定位一定要精準,它不是僅僅便利老百姓網上立案、遠端視頻審判、網上送達,“這只是網際網路法院的部分外在形式,如果僅做到這些,只是傳統法院的網路化或智慧化,不是網際網路法院。真正的網際網路法院,是在司法管轄權上的創新和探索,是國內跨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和跨越國(邊)境的司法管轄,是全網空間的司法管轄,重在探索資訊化時代全新的司法管轄權模式和規則。”

于志剛説,北京網際網路法院應向前更進一步,一是實現境內跨行政區域的司法管轄權;二是跨越國(邊)境,敢於和善於維護中國國家和公民的海外利益,解決涉及中國國家和公民的涉網跨境國際商事和普通民事糾紛;恰當時候,也應探索推動全網空間的刑事管轄。同時,逐步探索在全網空間的司法管轄,成為涉網國際商事糾紛的解決中心之一。

對話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高院院長王樹江:

網際網路法院需要集聚專業力量

全國人大代表、四川省高院院長王樹江建議在成都設立網際網路法院。他對新京報記者表示,如果涉網際網路案件大量放在基層法院審理,專業化要求可能達不到。網際網路法院是專業性法院,應集聚一部分專業力量,按照專業化的規則運作。

新京報:你建議在成都設立網際網路法院,是基於什麼考慮?

王樹江:我認為在成都設立網際網路法院有必要性、有可能性,成都有大量涉網際網路的案件、有人才、有技術支撐。

杭州設立了網際網路法院,成效非常好,很多大的網際網路公司總部設在杭州。從一組數據可以看出,成都的網際網路經濟、共用經濟也很發達,涉網際網路案件的數量也非常多。截至2017年,成都科技型企業有44396家,共用經濟企業200家,網路零售總額6403.5億元。2017年涉網際網路電子商務案件11236件,涉網際網路保險合同案件11086件。

在四川,三分之一案件集中在成都,而且成都的法官素質也很高。成立網際網路法院,把案件集中起來,相應的人才也向這個法院聚集,並把智慧法院和資訊化建設的成果在這個法院落地。網際網路法院設在成都後,可以從成都輻射到西南很多市區,作為西南的樣板,推動成都甚至西南的網際網路、共用經濟規範發展。

新京報:涉網際網路的案件有什麼特點?

王樹江:技術含量很高,專業要求高,輻射面又比較大。我國的網際網路用戶量大,潛在的糾紛數量也在增加。

新京報:法院在審理涉網際網路案件上存在哪些難點?

王樹江:在基層法院,我們主張的是“全科”。基層案件數量多,法官對民事、商事、刑事都要懂一些。基層有大量的案件技術含量也是比較高的,但對於涉高科技、新類型的疑難案件,需要有更加專業的法官進行審理。如果涉網際網路案件大量放在基層法院審理,專業化的要求可能就達不到了。

網際網路法院是專業性法院,我們現在要集聚一部分專業力量,按照專業化的規則運作。這些人要精通法律,還要懂網際網路、懂經濟、懂金融。

新京報:要在成都設立專業的網際網路法院,是否需要明確法院的管轄範圍?

王樹江:現在已經有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的經驗可以借鑒。當然,最高法可能要對管轄範圍進行授權界定。應該審理哪些案件,就專門審理這種案件。

新京報:在你看來,網際網路法院本身要如何利用新規則、新技術審理案件?

王樹江:網際網路案件輻射範圍較大,一個是管轄範圍要研究;二是審理方式,包括送達、證據出示的方式等都要探索。比如開庭的時候,未必非得把大家都召集在一起,用面對面的方式來審理,在網上遠端可以審理。身份確認、語音識別等技術也都要用上。

既然叫“網際網路法院”,一方面審理的是涉網際網路類的案件,另一方面也要運用網際網路來助力審判效率的提高。

新京報:除了成都,北京、深圳也有代表建議設立網際網路法院,你認為是否需要出臺針對性的規則、裁判方式?

王樹江:杭州網際網路法院目前是一個試點,如果有成型的、可複製的經驗,可以推廣開來。如果能在成都、北京、深圳等地設立網際網路法院,我們之間可以互相協調、互相配合、互相借鑒,最高法也可能會適時總結這方面的經驗,在更大的範圍內進行推廣。網際網路法院的裁判規則等需要在實踐中逐漸摸索,如果在實踐中發現問題,可以協同各方面的力量解決,包括請示最高法及時指導。

新京報記者 陳鵬 王夢遙 李玉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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