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3月8日電 近年來,體育産業高速發展,人們觀看體育賽事的需求不斷增長,對觀賽體驗、觀賽品質的追求越發熱烈,體育賽事版權價格也水漲船高,一些直播平臺都花大價錢購買版權,正當他們深耕用戶體驗,順應市場謀求體育産業更好發展時,隨即而來的,卻是盜播的氾濫。由於相關法律不健全,導致盜播屢禁不止,維權成本很高,相關判決處罰卻很低。
2018年全國兩會期間,全國人大代表、蘇寧控股集團董事長張近東建議,在新媒體時代,通過法律體系的完善,儘快厘清體育直播的法律性質和權利邊界,統一司法尺度和裁判標準,加大懲罰力度,以有效促進體育産業的長遠發展,順利實現“(2025年)體育産業總規模超過5萬億元,成為推動經濟社會持續發展的重要力量”這一宏偉目標。
在一系列利好政策的刺激下,體育賽事版權已成為繼文學、音樂和影視作品之後當下版權保護的熱點和焦點。以足球賽事為例,賽事版權費是維繫聯賽運營的重要收入,版權收入的大部分都會分給俱樂部或用於當地足球管理部門的開支,中超同樣如此。
根據最新數據顯示,去年中超各俱樂部的平均分紅額度達到7400萬元,而2015年,中超俱樂部的平均分紅僅為1400萬元。這幾年中超的版權收入大幅增加,是分紅高速增長的重要原因之一。不過,目前我國體育賽事直播權利保護方面卻存在不足,導致盜播猖獗,極大損害了購買正版賽事直播權利的平臺和用戶的合法權益,限制了體育賽事的産業增收潛力。
張近東認為,如果盜播橫行,不僅侵害版權購買者的利益,打擊他們的信心,更將嚴重阻礙體育産業的向前發展。而維護體育版權、打擊盜播,可以激勵更多優質直播平臺投入更多資源公平競爭,讓用戶有更好收看體驗,以繁榮體育文化發展。
他建議,對於侵權行為,一方面要允許權利人在起訴時,將侵權人停止可能的後續侵權行為作為訴訟並在司法判決中予以支援,從而有效認定侵權人的主觀惡意;另一方面,要加大對於侵權人的懲罰力度,要以幾倍于正常購買價格的懲罰性力度讓侵權者望而卻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