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工作
(一)建立憲法宣誓制度。常委會審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實行憲法宣誓制度的決定》,以國家立法形式建立了我國的憲法宣誓制度。實行憲法宣誓制度,將有力地激勵和教育國家工作人員忠於憲法、遵守憲法、維護憲法,加強憲法實施和監督。
(二)實施憲法規定的特赦制度。為了紀念中國人民抗日戰爭暨世界反法西斯戰爭勝利70週年,貫徹黨中央決策部署,根據憲法有關規定,常委會通過關於特赦部分服刑罪犯的決定,國家主席發佈特赦令,對參加過中國人民抗日戰爭、中國人民解放戰爭等4類部分服刑罪犯實行特赦。這是新中國成立以來第八次、也是改革開放以來第一次實行特赦,具有重大政治意義和法治意義。
(三)制定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常委會根據憲法第67條第16項的規定,在總結以往授勳實踐經驗基礎上,起草並審議通過了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法,明確了國家勳章和國家榮譽稱號的設立、授予對象、授予程式等最主要、最基本的制度,為推動建立健全黨和國家功勳榮譽表彰制度體系奠定了重要法治基礎。
(四)健全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制度。常委會以貫徹實施修改後的立法法為契機,加強備案審查制度和能力建設。常委會工作機構與有關方面共同建立法規、規章和規範性文件備案審查銜接聯動機制。一年來,常委會工作機構對“一府兩院”報備的30多件行政法規、司法解釋逐件進行審查,對部分地方性法規開展主動審查,研究各方面提出的200多件審查建議,認真做好備案審查工作。
三、依法支援和推動全面深化改革工作
常委會堅持在法治下推進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通過立法、監督等工作,保證重大改革舉措于法有據、順利實施。
(一)以授權決定形式支援相關改革試點工作。一年來,先後就開展人民陪審員制度改革試點、開展公益訴訟改革試點、開展藥品上市許可持有人制度試點和有關問題、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産權抵押貸款試點、在實施股票發行註冊制改革中調整適用證券法有關規定等,分別作出授權決定,明確規定了授權的範圍、內容和期限。同時,要求有關方面依法做好改革試點工作,及時總結實踐經驗,並將實施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
(二)統籌修改部分法律中同類或者相關的規定。常委會區別不同情況,採取統籌修改形式,分別通過了6個關於修改法律的決定,涉及24部法律和1個有關法律問題的決定,對其中有關行政審批、價格管理等方面的部分條款一併作出修改。還修改了商業銀行法的個別條款,刪去關於商業銀行存貸款比例不得超過75%的規定,以利於商業銀行適度加大信貸投放、增強支援實體經濟發展的能力。
(三)聽取審議“一府兩院”相關改革工作情況報告。2015年4月,常委會聽取審議了國務院關於自由貿易試驗區工作進展情況的報告,對積極穩妥、深入推進自貿試驗區建設提出了一些加強和改進的意見建議。8月,常委會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事案件速裁程式試點情況的中期報告,強調繼續加強對試點工作的組織指導和監督檢查,及時進行總結和評估,為完善刑事訴訟程式提供可靠依據。12月,在授權國務院在廣東省暫時調整部分法律規定的行政審批試行期屆滿之際,常委會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實施情況的相關報告,根據實際情況對屆滿後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四、在增強監督實效上取得新進展
(一)加大執法檢查力度。一年來,常委會共檢查職業教育法、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農業法、水污染防治法、老年人權益保障法、民族區域自治法等6部法律的實施情況。委員長、副委員長擔任執法檢查組組長,帶隊赴地方開展監督檢查,在常委會會議上作執法檢查報告,主持常委會專題詢問。2015年專門安排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研究處理大氣污染防治法執法檢查報告及審議意見情況的反饋報告;還聽取審議國務院關於落實職業教育法執法檢查報告和審議意見的報告,持續推動加強和改進相關工作。
常委會抓住法律實施中的突出問題和薄弱環節,研究提出解決問題、完善制度的意見建議,督促和推動有關方面全面有效實施法律。國務院及其有關部門高度重視、認真落實執法檢查報告和常委會審議意見提出的建議,積極研究制定整改落實措施,解決了一批實際問題,健全完善了相關制度機制。
(二)加強預算決算審查監督。常委會依法聽取審議決算、審計工作、預算執行情況等報告,審查批准2014年中央決算。要求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認真貫徹實施修改後的預演算法,深化財稅體制改革,規範預決算編制和管理,推進財政資金統籌使用,提高財政資金使用績效。
審議批准關於2015年地方政府債務限額的議案,聽取審議關於加強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報告。提出從緊控制地方政府債務增長,嚴格限定舉債程式和資金用途,正確處理當前和長遠的關係,完善債務考核評價、風險評估和應急處置機制,切實防範和化解地方政府債務風險。
(三)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常委會聽取審議關於計劃執行情況等報告,充分肯定國務院及有關方面的工作,提出要認真貫徹落實黨中央決策部署,進一步認識、適應和引領經濟發展新常態,堅持以提高經濟發展品質和效益為中心,保持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防風險綜合平衡,促進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社會大局穩定。
聽取審議關於資訊化建設及推動資訊化和工業化深度融合發展、穩定和完善農村土地承包關係等工作情況的報告。強調要明確資訊技術發展戰略,推進共性關鍵技術攻關和自主創新體系建設,強化資訊公共服務,加快資訊科技成果轉化應用,加快推進我國資訊化建設和“兩化融合”。要求認真做好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妥善解決承包土地糾紛及人地矛盾,依法維護農民權益,有序開展農村土地制度改革試點工作,加快構建新型農業經營體系,發展現代農業。
常委會組織有關專門委員會、工作委員會圍繞“十三五”時期經濟社會發展若干重要問題開展專題調研,形成24份專題調研報告,涉及財政經濟、教科文衛、節能環保、民族僑務、養老服務、“三農”、粵港澳合作等諸多領域,為研究編制“十三五”規劃綱要提供重要參考,也為審查批准“十三五”規劃綱要做了必要準備。
(四)推動保障和改善民生。保障改善民生、促進社會公平正義,是常委會監督工作的重點。在聽取審議關於公共文化服務體系建設工作情況報告中,常委會要求有關方面加強公共文化體育設施建設和隊伍建設,加大公共文化産品和服務供給力度,創新公共文化管理體制和運作機制,讓人民群眾享有更多更好的文化發展成果。在聽取審議關於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工作進展情況報告中,常委會強調要增強攻堅克難的信心和勇氣,立足中國實際,持續不斷地把改革推向深入;堅持保基本、強基層、建機制的基本原則,盡力而為、量力而行;加強頂層設計,完善體制機制,積極探索醫改這一世界性難題的中國式解決辦法,推進健康中國建設。
(五)繼續加強對司法工作的監督。聽取審議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行政審判工作情況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刑罰執行監督工作情況報告,提出要認真貫徹實施修改後的行政訴訟法,提高行政審判工作水準;規範和完善刑罰執行監督機制,嚴格適用減刑、假釋、保外就醫程式。
常委會把健全監督工作機制、完善監督工作方式方法,作為加大監督力度、增強監督實效的重要途徑,進行了一些新的探索。一是研究提出《關於改進審計查出突出問題整改情況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報告機制的意見》。2015年6月,常委會聽取審議國務院年度審計工作報告,對查出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12月,常委會聽取審議了國務院關於審計查出問題整改情況的報告,並結合審議報告進行了專題詢問。這在人大監督工作方面還是第一次。二是研究提出《關於改進完善專題詢問工作的若干意見》,結合審議職業教育法、水污染防治法兩個執法檢查報告分別開展專題詢問,拓寬了專題詢問的範圍;國務院領導同志在常委會會議上作專項工作報告,參加常委會聯組會議,回答詢問、聽取意見,參加常委會執法檢查組會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