辨證論治首見於《證治要義》

中國中醫zy.china.com.cn  時間: 2015-05-28  內容來源: 中國中醫藥報

□ 陳永燦 浙江省中醫藥研究院

•首次出現“辨證論治”一詞的中醫文獻是《證治要義》,刊刻于1775年,比已知最早記載這一片語的《醫門棒喝》(章虛谷撰于1825年)向前推進了50年。

•《證治要義》作者陳當務對“辨證論治”具體內容做了較為清楚的論述,與現代對這一術語的內涵表述高度接近。

近日拜讀張效霞先生大作《辨證論治的由來》(《中國中醫藥報》2015年4月2日),猶如春風拂面,使筆者對“辨證論治”從古到今的來龍去脈更加清晰。近年來,筆者在承擔國家中醫藥管理局中醫藥古籍保護與利用能力建設項目之《證治要義》的整理研究過程中發現,“辨證論治”一詞最早見於清代陳當務著的《證治要義》,並對其內涵有較為具體的論述,而非張先生提出的最早出現于1955年。

“辨證論治”説法沿革

現代中醫學將“辨證論治”提煉為中醫學術的基本特徵,認為是中醫認識和治療疾病的基本原則,並提出“證”是人體在疾病發展過程中的某個階段包括功能和器質病理狀態的概括,臨床處理疾病以“證”為核心,辨“證”而論治,這正是中醫學理論體系有別於其他醫學學科的獨有特點,也反映出中醫臨床思維模式和中醫學術發展的固有規律。

然而,“辨證論治”這一中醫學術特徵的形成不是在一朝一夕之間,而是歷代醫家經過反覆而漫長的臨床實踐和理論探索總結出來的,這些實踐和探索沉積在富饒厚實的中醫典籍之中。

孟慶雲先生在其《辨證分型不能代替辨證論治》長文(《中國中醫藥報》2012年2月29日及3月1日)中曾舉馬王堆醫書《五十二病方》和《黃帝內經》十二方為例,主張“對症治療可堪為辨證論治的簡單方式或初級形式”。到了東漢,醫生張仲景著《傷寒雜病論》,才開啟“辨證論治”學術思想體系形成的進程,也成為我們追溯“辨證論治”説法的源頭活水。

歷代醫籍亦較多出現與“辨證論治”一詞相似的提法,如宋代陳言在《三因極一病證方論》指出“因病以辨證,隨證以施治”;金代劉河間《素問玄機原病式》則重視病機,相機施方,倡導病機辨證;元代朱丹溪將中醫臨床治療過程概括為“脈因證治”,其門人專門整理編撰有《脈因證治》一書;明代醫家徐春甫在《古今醫統大全》中提出“因病施治”;明代醫家周之幹在《慎齋遺書》中列有“辨證施治”一節,認為“見病醫病,醫家大忌”,“惟見一證而能求其證之所以然,則本可識矣”;明代醫家張景岳在《景岳全書》中有“診病施治”的説法,總結出陰陽為綱,表裏、虛實、寒熱為變的辨證方法,使中醫診治疾病的思路流程更加簡潔明瞭;清代醫家徐靈胎《傷寒類方》則有“見症施治”之稱;清代醫家章虛谷在《醫門棒喝》中用了“辨證論治”一詞。

然而,“辨證論治”成為具有規範內涵的中醫名詞,則是任應秋先生在20世紀50年代提倡的,並對中醫臨床“辨證論治”體系給予了全面闡述。

責任編輯: 劉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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