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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家庭搖號”要來了!北京購車搖號新政徵求意見

發佈時間: 2020-06-01 | 來源: 央視網 | 作者:  | 責任編輯: 呂欣

今天,《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修訂草案徵求意見稿)》《〈北京市小客車數量調控暫行規定〉實施細則(修訂徵求意見稿)》《關於一次性增發新能源小客車指標配置方案(徵求意見稿)》三個文件公開徵求意見。呼籲多年的“家庭搖號”政策終於要來了!

根據三個文件,擬從明年開始,在以個人為單位參加普通指標搖號和新能源指標輪候配置方式的基礎上,增加以“無車家庭”為單位搖號和積分排序的指標配置方式。家庭總積分將作為搖號的中簽倍率,賦予單個“無車家庭”更高中簽機會,積分越高中簽機會越大。

【要點】

1、擬從明年起,新增以家庭為單位的搖號規則,家庭搖號根據每個家庭申請人的積分計算家庭總積分。家庭與個人同池搖號。指標配置向“無車家庭”傾斜,賦予“無車家庭”明顯高於個人的搖號中簽率和新能源指標配額數量。

2、擬從明年起,年度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數量的80%優先向家庭配置,20%向個人配置。

3、增加對個人申請更新指標數量的限制,同時放開名下多車的個人向符合條件的近親屬轉移登記車輛。具體來説,就是每人最多只能保留1個小客車指標。

4、擬從明年起,夫妻間辦理車輛變更登記,婚姻關係存續期要滿一年,且受讓方名下無車、無指標。

5、擬從明年起,申請小客車更新指標,可以在車輛辦理完轉移、登出登記後根據需要隨時提交申請,不再設置12個月申請時限。

6、擬從明年起,指標配置由每兩個月一次調整為每年三次。每年5月配置新能源指標,每年6月和12月配置普通指標。

【家庭總積分怎麼算】

公式1: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家庭主申請人配偶的

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配偶積分)×2+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公式2:家庭申請人中不包含主申請人配偶的

總積分=(主申請人積分+其他成員積分之和)×家庭代際數

注:家庭代際數是指家庭申請人中包含幾代人,最多為3代。

【解讀】從公式可以看出——

1、夫妻都在搖號的中簽倍率高;

2、家庭成員在搖號池中人多的,中簽倍率高;

3,有老有小、代際數多的,中簽倍率高。

家庭申請人積分由基礎積分和階梯(輪候)積分組成。其中,家庭主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2分,其他家庭申請人的基礎積分為每人1分。

家庭申請人已參加普通指標搖號的,按其累積的階梯數每1階梯加1分;正在輪候新能源指標的,按其開始輪候時間距離以家庭為單位提交申請的時間每滿一年加1分,不足一年的部分按1年計算,以往參加搖號獲得的階梯數合併加分;沒有參加搖號或輪候的,不加分。以家庭為單位申請每滿一年,家庭申請人積分各增加1分。

【“家庭搖號”應符合哪些條件】

1、家庭主申請人及其他家庭申請人應為本市戶籍人員;駐京部隊現役軍人和現役武警;持有有效身份證件並在京居住一年以上的港澳臺居民、華僑及外籍人員;持有有效《北京市工作居住證》的非本市戶籍人員;持有本市有效居住證且近五年(含)連續在本市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主申請人需要持有有效駕照,其他申請人不要求。

2、其他家庭申請人可以包括主申請人的配偶、子女和夫妻雙方父母,家庭申請總人數不低於2人。

3、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其配偶名下無本市登記的小客車。

4、家庭申請人如離異,且離異時原配偶名下已有本市登記的小客車,辦理配置指標申請登記時離異應滿十年。2020年6月1日前已離異的除外。

5、以家庭為單位申請配置指標過程中,所有家庭申請人本人及配偶均不能同時再以其他形式申請配置指標。

6、所有家庭申請人須聲明申請資訊及提供的材料真實有效,並承諾家庭獲得指標後,十年內不再申請配置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