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啟動“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區”建設 “跳出”自貿區
近日,浙江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推進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改革創新的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其中首次明確提出要在全省範圍內建設“自貿試驗區聯動創新區”。
“聯動創新區,是浙江自貿試驗區擴區的基礎區和先行區。”省自貿辦有關負責人表示,浙江省11個設區市都可申報建設聯動創新區。根據《意見》,各地可依託省級以上經濟(技術)開發區、高新技術産業園區、海關特殊監管區等各類經濟功能區進行創建。這些申報單位要求開放程度高、體制機制活、帶動作用強。今年,全省將力爭建設3個左右聯動創新區。
建設聯動創新區不僅是對自貿試驗區地域範圍的一次拓展,更要求實現差異化、特色化發展。根據《意見》,浙江省將支援聯動創新區充分發揮自身特色優勢,緊扣全省八大萬億産業和戰略性新興産業,深化數字經濟、民營經濟、智慧製造、小商品貿易等方面優勢,探索形成一批具有代表性、體現浙江特色的改革創新經驗。同時,自貿試驗區與聯動創新區也將強化聯動試驗,爭取形成一批跨區域、跨部門、跨層級的改革創新成果。
根據不同聯動創新區的發展需要,浙江省將下放特色改革領域相關管理許可權。按照“依法放權、按需放權、應放盡放”和“放得下、接得住”的原則,聯動創新區將對照自貿試驗區同步獲得省級管理許可權的下放。同時,緊扣聯動創新區特色改革任務,在做好風險防範的前提下,將推動相關領域省級管理許可權下放。此外,省自貿辦也將積極與國家有關部委對接,爭取將部分下放至自貿試驗區的國家級管理許可權,同步下放至條件成熟的聯動創新區。
作為浙江省建設的高能級開放新平臺,聯動創新區將全面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經驗。把複製推廣自貿試驗區改革創新經驗作為聯動創新區建設的首要任務,重點複製推廣政府職能轉變、投資管理、貿易便利化、金融創新與開放、綜合監管等領域的制度創新成果。在資源稟賦與自貿試驗區相似的區域,應率先複製推廣油氣全産業鏈投資便利化和貿易自由化創新舉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