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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勞動者迎來技能提升機遇 三年180萬人次補貼性技能培訓

發佈時間: 2019-08-15 | 來源: 湖北日報 | 作者: 湖北日報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湖北省廣大勞動者迎來技能提升大好機遇

三年180萬人次補貼性技能培訓等你來!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辦公廳關於印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國辦發〔2019〕24號)精神,全面落實終身職業技能培訓制度,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大力推進技能強省建設,省政府制定出臺《湖北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實施方案(2019年-2021年)》。

出臺背景

職業技能培訓,全面提升勞動者職業素質,是保持就業穩定、緩解結構性就業矛盾的關鍵舉措,是經濟轉型升級和高品質發展的重要支撐。面向城鄉各類勞動者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是順應廣大勞動者提升職業技能水準和就業創業能力的需要。

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要提高職業培訓品質,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李克強總理在今年《政府工作報告》中明確提出:實施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拿出1000億元用於職工技能提升和轉崗轉業培訓。5月23日,全國部署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電視電話會議召開,胡春華副總理出席會議並講話,對全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進行安排部署。

5月31日,省委常委、常務副省長黃楚平專門聽取關於我省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工作彙報,明確要求提高政治站位,全面貫徹落實國家行動方案精神,搶抓歷史機遇,紮實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助推我省經濟高品質發展。《實施方案》的制定出臺,得到省政府的高度重視,並經省政府主要領導同意。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一芯兩帶三區”區域和産業發展佈局,面向職工、就業重點群體和建檔立卡貧困勞動力(簡稱貧困勞動力)等城鄉各類勞動者,大規模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2019年至2021年,持續開展職業技能提升行動。2019年培訓58萬人次以上,三年共開展各類補貼性職業技能培訓180萬人次以上。

到2021年底,技能勞動者佔就業人員總量的比例達到26%以上,高技能人才佔技能勞動者總量的比例達到31%以上,加快建設知識型、技能型、創新型勞動者大軍。

針對在崗職工 圍繞十大重點産業開展培訓

圍繞積體電路、地球空間資訊、新一代資訊技術、智慧製造等十大重點産業開展職工培訓,繼續實施新技師培養項目,著力培養企業急需的優秀技能人才。企業需制定職工培訓計劃。鼓勵行業、龍頭企業聯合具備資質的培訓機構,對中小微企業開展職工培訓。支援重點行業、企業以項目制培訓方式開展高精尖缺技能人才培訓。

實施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提升行動計劃,對化工、礦山等高危行業企業從業人員和各類特種作業人員普遍開展安全技能培訓。支援幫助困難企業開展轉崗轉業培訓。

全面推行企業新型學徒制、現代學徒制培訓,三年培訓3萬新型學徒。

面向重點就業群體 提升技能開展創業指導

面向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特別是新生代農民工、城鄉未繼續升學初高中畢業生(以下稱“兩後生”)等青年、下崗失業人員、退役軍人、就業困難人員(含殘疾人),持續實施農民工“春潮行動”“求學圓夢行動”、新生代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和返鄉創業培訓計劃以及勞動預備培訓、就業技能培訓、職業技能提升培訓等,全面提升職業技能和就業創業能力。對有創業願望的勞動者開展經營管理、品牌建設、市場拓展、風險防控等創業指導培訓,加強創業培訓項目開發、創業擔保貸款、後續扶持等服務。圍繞鄉村振興戰略,實施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工程和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素質提升計劃,開展職業農民技能培訓。

幫扶貧困勞動力 賦予一技之長充分就業

深入實施“技工院校技能脫貧專項行動”,對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學生,按規定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國家助學金和免學費等政策;對子女接受技工教育的貧困家庭,按政策給予補助;鼓勵通過項目制等方式為貧困勞動力提供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落實東西部扶貧協作框架下相關職業技能培訓,促進貧困勞動力(含“兩後生”)按需培訓。支援各地開發專項職業能力考核項目,讓貧困勞動力憑一技之長充分就業。

企業承擔培訓任務給予資金支援

支援企業設立職工培訓中心,鼓勵企業與職業院校共建實訓中心、教學工廠等,建設培育一批産教融合型企業。企業舉辦或參與舉辦職業院校的,各級政府可按規定根據畢業生就業人數或培訓實訓人數給予支援。支援企業建設高技能人才培訓基地和技能大師工作室,承擔培訓任務,企業可通過職工教育經費提供相應資金支援,政府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給予補助。

職業院校績效可向技能培訓傾斜

支援職業院校開展補貼性培訓,擴大培訓規模。積極推進“學歷證書+若干職業技能等級證書”試點。在核定職業院校績效工資總量時,可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單位傾斜。允許職業院校將一定比例的培訓收入納入學校公用經費,培訓工作量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學生培養工作量,在內部分配時,應向承擔職業技能培訓工作的一線教師傾斜。

政府補貼培訓項目向培訓機構開放

鼓勵引導社會力量開展職業培訓,政府補貼培訓項目向具備資質條件的職業院校和培訓機構開放。鼓勵發展非營利性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在設置審批、土地劃撥出讓、規劃建設、金融扶持、項目申報和獎勵評定等方面,與公辦學校同等對待,按規定落實稅費減免政策。建立民辦職業培訓學校辦學品質評估體系,經評估符合技工院校設置標準的民辦職業培訓學校可轉為技工院校。

新型學徒培訓補貼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

對貧困家庭子女、貧困勞動力、“兩後生”、農村轉移就業勞動者、下崗失業人員和轉崗職工、退役軍人、殘疾人開展免費職業技能培訓行動,對高校畢業生和企業職工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

對貧困勞動力、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兩後生”中的農村學員和城市低保家庭學員,在培訓期間按規定通過就業補助資金同時給予生活費補貼。

參加新技師培訓項目培訓的,按高級技師5000元/人、技師3500元/人、高級工2000元/人標準給予補助。

職工參加企業新型學徒制培訓的,給予企業每人每年4000元以上的培訓補貼,由企業自主用於學徒培訓工作。

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社和扶貧車間等各類生産經營主體吸納貧困勞動力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以及參保企業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就業並開展以工代訓的,給予職業培訓補貼,最長不超過6個月。

培訓補貼每人每年最多享受3次

符合條件的勞動者在戶籍地、常住地、求職就業地參加培訓後取得證書(職業資格證書、職業技能等級證書、專項職業能力證書、特種作業操作證書、培訓合格證書等)的,按規定給予職業培訓補貼,原則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過3次,同一職業同一等級不可重復享受。

各級各部門可加大項目制培訓力度,根據需求面向各類培訓主體及時發佈培訓項目,以政府購買服務的形式開展培訓。

對企業開展培訓或者培訓機構開展項目制培訓的,可先行撥付不超過50%的補貼資金。對不裁員、少裁員企業繼續按規定給予穩崗返還,用於支援企業職工技能培訓。

計提專項資金保障培訓落實

各級政府要加大資金支援和籌集整合力度,將一定比例的就業補助資金、地方人才經費和行業産業發展經費中用於職業技能培訓的資金,以及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計提的提升行動資金,統籌用於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各地按照2018年底失業保險基金滾存結余的20%計提提升行動資金,並在社會保障基金財政專戶中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專賬”,用於職業技能培訓,實行分賬核算、專款專用。省級將根據工作以及培訓情況,通過失業保險調劑金等予以支援。

資金使用情況定期向社會公開

建立完善補貼資金髮放臺賬,定期向社會公開資金使用情況,加強審計和監督檢查,保障資金安全和效益。對騙取、套取培訓資金的依法依紀嚴懲,取消培訓資格,追回補貼資金,列入信用體系“黑名單”。

加大新産業新職業新技能培訓

強化職業素養培訓,將職業道德、職業規範、工匠精神、品質意識、法律意識和相關法律法規、安全環保和健康衛生、就業指導等內容貫穿培訓全過程。緊盯市場需求,加大新産業新職業新技能培訓力度,開展家政、養老服務、托幼、保安、電商、民間工藝等技能培訓。

建立全省培訓補貼網上經辦平臺

建立補貼類培訓經辦服務指南,規範補貼資金來源渠道、考核標準以及領取方式。加快建立全省統一的職業培訓補貼網上經辦平臺,探索實行培訓服務和補貼申領告知承諾制,簡化流程,提高效率。開展職業技能培訓補貼信用支付試點。實施目錄清單管理,各級人社部門會同有關部門每年2月底前向社會公佈補貼性培訓項目目錄、培訓機構目錄、鑒定評價機構目錄、鑒定評價職業目錄,並實行動態調整。2019年相關目錄應于9月底前公佈。

實施補貼性培訓實名制資訊管理

實施補貼性培訓實名制資訊管理,建立勞動者職業培訓電子檔案,實現培訓評價資訊與就業社保資訊聯通共用。建立健全績效評估體系,探索開展第三方評估。規範各類補貼性培訓統計口徑,凡是由政府各有關部門開展的培訓補貼項目,均納入當地人社部門統計範圍。

建立省級統籌協調機制

在省就業工作領導小組框架下,建立職業技能提升行動協調機制,形成省級統籌、人社協調、部門參與、市縣實施的工作格局。各市(州)、縣(市、區)人民政府要制定具體措施,分解任務,明確責任,抓好落實。

分解責任明確部門分工

人社部門要承擔政策制定、標準開發、資源整合、培訓機構管理、品質監管等職責。發展改革部門要統籌推進職業技能培訓基礎能力建設。教育部門要組織職業院校承擔職業技能培訓任務。經信、住建等部門要發揮行業主管部門作用,積極參與培訓工作。財政部門要確保就業補助資金等及時足額撥付到位。農業農村部門負責職業農民培訓。退役軍人事務部門負責協調組織退役軍人職業技能培訓。應急管理、煤礦安監部門負責指導協調化工、礦山等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培訓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作業培訓。國資監管部門要指導國企開展職業技能培訓。

營造共同推進良好氛圍


要充分發揮各類媒體作用,加強政策解讀,及時總結經驗,宣傳先進典型,弘揚工匠精神,營造共同推進職業技能提升行動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