辦理機構
申請人所在的省、直轄市旅遊管理部門
申辦資格
1.外國人要求攜帶交通工具來旅遊的。
2.外國人在我國開放地區以外範圍使用自備交通工具旅行的。
3.必須有中方接待單位 ,接待單位必須有規章制度。
4.交通工具必須是所屬國家或者地區合法登記的。
辦理依據
《關於加強對外國人乘自備交通工具旅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公安部、總參謀部、外交部、海關總署和國家旅遊局[86]公發27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