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進口許可證辦事指南

發佈時間: 2019-07-08 | 來源: 商務部網站 | 作者:   | 責任編輯: 閆景臻

行政事項名稱:

進口許可證

行政事項類別:

行政許可

法律依據: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貿易法》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貨物進出口管理條例》 三、《進口許可證管理辦法》 四、《重點舊機電産品進口管理辦法》

申請條件:

 一、獲得對外貿易經營許可 二、已獲得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

申請受理:

 消耗臭氧層物質:在京中央管理企業向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請,其他企業向地方商務部門申請。

重點舊機電産品:

所有企業向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申請。

申請材料:

 一、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企業資格證書或備案登記表,經營者為外商投資企業的,提交外商投資企業批准證書複印件。(限消耗臭氧層物質)。 二、進口許可證申請表。如採用書面申請方式,需下載一式兩份申請表,加蓋進口商公章。(申請表在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網站http://www.licence.org.cn“相關申請表下載”處下載) 三、進口合同正本複印件(限消耗臭氧層物質)。 四、相關主管部門審批文件。消耗臭氧層物質:提供國家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出口管理辦公室簽發的《受控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口審批單》。重點舊機電産品:提供商務部産業司《機電産品進口證件領取憑證》。 五、進口經營者公函(介紹信)原件(限消耗臭氧層物質)。 六、領證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限消耗臭氧層物質)。 七、如因異地申領等特殊情況,需要委託他人申領許可證的,被委託人應提供進口經營者出具的委託公函原件和被委託人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複印件。(限消耗臭氧層物質)。 八、已申請的許可證需要更改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中未列明項目的,在許可證有效期內遞交以下材料: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複印件、《進口許可證申請表》(一式兩份)、《進口許可證更改申請表》、進口合同正本複印件、許可證原件。網上申請時還需將如“08AAX00000換證”字樣錄在備註欄。凡更改項目涉及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中已列明項目的,需向相關行政主管部門重新申請。

許可程式:

 一、網上申請方式(限消耗臭氧層物質):企業應先申領用於企業身份認證的電子鑰匙(詳見商務部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網站http://www.licence.org.cn辦事指南中電子鑰匙申請流程)。申請時,登錄配額許可證事務局網站,進入相關申領系統,線上填寫申請表,保存、上報申請表電子數據,及時查看《進口許可證申領表》狀態,經過初審、復審通過後,申領者可在企業端列印《進口許可證申領表》並加蓋公章,持相關申請材料到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領取進口許可證。 二、書面申請方式(限消耗臭氧層物質):進口經營者將相關申請材料遞交商務部行政事務服務中心。 三、發證機構收到相關行政主管部門批准文件(含電子文本、數據)和相關材料並經審核無誤後,3個工作日簽發進口許可證。

告知方式:

頒發《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口許可證》

承諾時間:

三個工作日

主辦單位及辦公電話:配額許可證事務局 65197856(諮詢電話)、65197830、65197833 行政監督:行政監察部門65197970、65198815、84095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