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西財政對市縣革命老區轉移支付範圍擴大
補助對象由88個增加為96個
為促進革命老區各項社會事業發展,支援革命老區改善和保障民生,近日,自治區財政廳修改完善廣西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辦法,進一步擴大支援範圍,健全完善資金分配方法。
支援對象更廣。自治區對市縣革命老區轉移支付分配對象擴大為1993年中國老區建設促進會確定的革命老區縣、2013年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認定革命老區縣(市、區)的通知》、2015年印發的《廣西壯族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轉發國家發展改革委關於印發左右江革命老區振興規劃的通知》等文件確定的革命老區縣。據此,今年自治區對市縣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補助對象由88個增加為96個。
分配方法更科學。自治區對市縣分配革命老區轉移支付資金全部採用因素法進行測算,考慮因素包括革命老區鄉鎮個數、革命老區鄉鎮佔比、按人口規模效應系數修正後的人口、國土面積佔比、行政村、貧困人口等客觀因素,並根據貧困程度分類確定轉移支付系數,同時將績效評價結果作為轉移支付測算分配的重要因素。
管理職責更明晰。進一步明確了省、市、縣三級的管理職責,將革命老區轉移支付項目審核權下放,明確了省、市、縣監督和績效評價的職責,並增加在預決算公開平臺上公示的要求。
項目管理更規範。進一步規範項目申報及績效目標設置,要求按規定設置績效目標,在限期內上報備案;嚴格按照程式調整項目;加強項目實施監控,確保項目按時保質完成;嚴格按照項目進度撥付資金,嚴格履行審批程式;在監督問責上也更加嚴格。(記者 周紅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