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礦業公司採礦有無越界?國土局竟委託作"假報告"

發佈時間: 2016-12-27 | 來源: 中國青年報 | 作者: 盧義傑 | 責任編輯: 孟超

衢州市法制辦曾要求江山市國土局回避

何兵告訴記者,江山市國土局本不應該管轄此案。早在2016年4月,衢州市法制辦(江山系衢州的下轄縣級市——記者注)曾對衢州市國土局發出《行政執法監督通知書》,稱“發現友立公司涉嫌越界開採一案,因江山市國土局及法定代表人依法需要回避,應由你局行使管轄權並負責查處”。然而,江山市國土局依然在7個月後發出了停産命令。

衢州市法制辦工作人員向記者確認了這份通知書的存在。當地國土系統人士稱,此事江山市各部門已有協調,這可能也是案件沒有往衢州市國土局移交的原因之一。

汪建良向記者稱,他們之所以向法制辦投訴江山市國土局,是因為發現江山市國土局主要負責人的親戚原在白雲岩礦所在的村莊任村支書,而該親戚後遭調查,有關部門曾找白雲岩礦負責人了解情況。該親戚後被以“非國家工作人員受賄罪”獲刑兩年、緩刑三年。

但江山市國土局的這名負責人告訴記者,所謂親戚“和我挂不上邊,組織已經核查過了”。問及為何出現多份估算報告,他稱“不清楚”、“這個案子已經移送到公安機關偵查了,已經涉嫌刑事犯罪了”。

今年12月6日,也就是江山市國土局向法院遞交答辯狀的次日,警方立案偵查。警方告知江山市國土局稱,該非法採礦案符合刑事立案標準。截至目前,友立公司尚無人被採取強制措施。

庭審現場,江山市國土局代理人也表示,友立公司多次越界開採,已刑事立案,此案應裁定駁回或中止審理。法官稱此由法院判斷。何兵詢問該局代理人,目前全面停産沒有法律依據,即使是刑事犯罪目前也只是“涉嫌”,那麼,礦山界限範圍內的部分如今是否可以開採?法官也就此問題追問。

江山市國土局代理人沒有正面回答,他稱,若事後證明江山市國土局存在錯誤,可申請行政賠償。

中國青年報·中青線上記者 盧義傑實習生 劉言 邱墨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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