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慶市
重慶市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北碚區林業科技推廣站原站長葉洪永收受他人好處費等問題。葉洪永利用職務便利,在負責區林産品經銷公司資産處置時,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取好處費5萬元。同時,葉洪永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16年9月,葉洪永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巴南區接龍鎮青山村黨委原書記周玉林套取種糧直補資金問題。周玉林利用職務便利,將本村部分集體機動地面積分別登記在本人及親屬名下,套取種糧直補資金共計2.42萬元,並用於親屬日常開支。調查期間,違紀款已清退。2016年7月,周玉林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處分。(重慶市紀委)
四川省
四川省通報5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廣安市廣安區化龍鄉芹菜村黨支部原書記付達均等人套取土地補償款問題。付達均夥同村委會主任張彌弛、文書付茂善,以虛增公路維修費方式,套取土地補償款6萬餘元並私分。3人在接受調查期間,訂立攻守同盟,對抗組織審查。3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及款物一併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蒼溪縣龍洞鄉普濟村黨支部原書記彭祖華亂收費問題。彭祖華利用職務便利,在協助上級辦理地質災害避險戶搬遷補助事務中,按每戶2500元標準,向27戶搬遷村民索取“工作經費”,共計6.75萬元並據為己有。彭祖華受到開除黨籍處分,司法機關已追究其刑事責任。
3.鹽源縣以工帶賑辦原工作人員熊志剛騙取易地扶貧搬遷補助款問題。熊志剛利用職務便利,夥同他人將不符合條件的60戶村民納入易地扶貧搬遷對象,騙取補助款,個人分得60萬元。熊志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井研縣高鳳鄉星星亮村村委會副主任楊長銀虛報冒領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問題。楊長銀利用職務便利,虛報冒領已故村民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金1000元,用於個人開支。楊長銀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
5.眉山市東坡區三蘇鄉集體村黨支部書記馬崇元等人套取危房改造補助款問題。馬崇元與村委會主任魏相忠、會計馬志紅,套取危房改造補助款14.1萬元,其中4000元以誤工費名義發放給20戶農戶,13.7萬元用於村道維修和村務開支;在村道維修中,以誤工費名義每人分得1600元;在村血防滅螺工作中,套取專項資金2700元平分。3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違紀所得被追繳。(四川省紀委)
貴州省
貴州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貴陽市白雲區牛場鄉衛生院原院長趙貴剛貪佔公共衛生項目費用等問題。趙貴剛採用虛列工資方式,套取上級撥付的公共衛生服務費22.93萬元,用於向該院幹部職工發放福利和津補貼;以虛列老年人體檢、疫苗接種等公共衛生項目,虛報村醫績效獎勵等方式,套取資金6萬元用於個人消費。2016年10月,趙貴剛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思南縣三道水鄉社會工作服務中心原職工汪坤騙取扶貧貸款貼息資金問題。汪坤與他人成立公司,編造虛假資料,向扶貧部門申請貸款貼息,兩年共騙取資金90.2萬元。2016年8月,汪坤受到開除黨籍處分,並被移送司法機關處理。(貴州省紀委)
雲南省
雲南省通報2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1.元江縣羊街鄉農業綜合服務中心主任祝德發、報賬員龍劍侵吞核桃産業項目資金和封山育林管護費問題。祝德發安排龍劍,以虛增種植面積和虛列封山育林管護費等方式,套取核桃産業發展項目資金和單位款項後私分,分別分得1.6萬元、1.55萬元。2016年8月,2人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涉嫌違法問題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2.鎮雄縣雨河鎮新河村村委會原副主任陳良鋒等人在危房改造工作中優親厚友問題。新河村在落實危房改造對象工作中,未按規定開展工作,僅由陳良鋒(主持工作)同意後,就將村幹部的5戶親友(不符合條件)列為對象上報。其中,陳良鋒上報2戶,村委會委員李顯川上報1戶,村監委委員陳祖權、陳其勇各上報1戶。至調查時,有關款項尚未劃撥。2016年3月,陳良鋒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李顯川、陳祖權、陳其勇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並按規定調整4人職務,重新確定補助對象;該鎮副鎮長、挂村幹部王劍受到黨內警告處分;負有領導責任的鎮黨委書記杜雲平、鎮長郭登文,分管危房改造工作的黨委宣傳委員譚勇、分管紀檢工作的黨委副書記沈承利分別被誡勉談話。(雲南省紀委)
西藏自治區
西藏通報1起侵害群眾利益的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
瓊結縣農牧局(科技局)原局長扎西向群眾亂攤派等問題。扎西借向群眾免費發放仔豬和飼料之機,攤派6.23萬元;通過虛開發票方式,騙取草原生態專項資金5萬元,用於違規發放補貼及支付酒樓餐費;與分管副縣長班旦羅布通過虛增土地整治工程量方式,騙取國家財政撥款13.86萬元,用於彌補單位經費不足。2016年4月,扎西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班旦羅布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西藏自治區紀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