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保護區內的3A級風景區
濕地的減少固然是遺鷗離去的原因之一,但也有鳥類專家認為,不可忽視的是,在濕地尚存時,人為干預就在相當程度上影響了遺鷗的繁殖。
何芬奇是最早研究保護區內遺鷗的專家。他在2004年發表的一篇文章中認為,該年“遺鷗在保護區的零繁殖記錄完全是人為原因。2004年4月中旬,至少曾有上千隻遺鷗已在桃-阿海子原湖心島的位置上刨挖淺坑準備築巢卻又離去,即是明證。”
何芬奇所指的人為因素,包括在保護區內發展的旅遊業,他在文章中寫到,在自治區級保護區業已劃定之後,當地不僅搞旅遊規劃 “繼之而來的是,復又報批了國家3A級風景名勝區,旅遊設施的建設要遠快於保護區的建設。”
這個3A級風景名勝區被命名為世珍園,據內蒙古自治區旅遊局網站顯示,世珍園被批准成為3A級旅遊景區是在2002年,即保護區晉陞為國家級保護區後一年。
在鄂爾多斯市環保局的官方網站上,至今依然能看到對該景區的推薦,“世珍園旅遊區旅遊活動項目有:越野車、卡丁車、騎馬、射箭、滑草、快艇、摩托艇、腳踏船等。”
保護區管理局局長邢小軍回憶,1997年世珍園被引進時,正值市林業局向內蒙古自治區申報遺鷗保護區為省級自然保護區期間,保護區管理局尚未成立。
邢小軍説,當時,市林業局極力反對該項目,但是當時東勝市主要負責人卻態度堅決,“最後市長説,我們一定在保護好鳥類的情況下發展旅遊業,人家的地盤人家説了算,我們也沒辦法。”
記者了解到,相當長時間內,東勝區對開發保護區旅遊熱情不減。2002年成立了保護區東勝管理站。一份東勝區委機構編制委員會的文件顯示,之所以要成立保護區東勝管理站,原因之一是為了“進一步促進東勝旅遊業的發展”,而管理站的職能之一就包括“做好與旅遊開發部門的協調工作。”
世珍園開業數年,保護區管理局的工作人員和當地村民都印象深刻,開發商在桃-阿海子北面圍起一片區域,收取20元每張的門票。
“那個時候從北京到包頭的火車上,都貼著旅遊公司做的廣告,用遺鷗的圖片招攬旅遊,”觀鳥愛好者鐘嘉説:“我坐火車的時候一看,天吶,一個國家級自然保護區居然拿自己保護的物種做旅遊廣告。”
邢小軍介紹,2001年遺鷗保護區晉身為國家級保護區後,世珍園的經營範圍並未縮減,其經營範圍從實驗區一直蔓延到核心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護區管理條例》規定,自然保護區可以分為核心區、緩衝區和實驗區。
其中,自然保護區內保存完好的天然狀態的生態系統,以及珍稀、瀕危動植物的集中分佈地,為核心區,除特經批准外,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進入。核心區週邊是緩衝區,只準進入從事科學研究觀測活動。緩衝區週邊劃為實驗區,可以進入從事科學實驗、教學實習、參觀考察、旅遊以及馴化、繁殖珍稀、瀕危野生動植物等活動。
邢小軍表示,雖然保護區的核心區不能辦旅遊,但是他們隸屬於林業部門,對於旅遊公司沒有管理權,情況上報政府後,也並未得到改善。
保護區東勝管理站站長任永奇介紹,隨著保護區濕地面積減少,世珍園沒有遊客來,在2006年主動停業。“但是為時過晚,遺鷗已經不來保護區棲息。”
2016年世珍園遺留的建築被拆除大半,但還有一些少量的痕跡留在保護區內,三層樓的酒店離湖不遠,碼頭向沙化的湖泊延伸,涼亭仿佛乾枯的蘑菇散落在岸邊。
世珍園原總經理余銀説,目前正在和政府協商賠償問題,其他方面不便透露。
千余萬投資後湖水乾涸
面對日益減少的湖水,鄂爾多斯市相關部門也曾進行過一次規模較大的治理。任永奇回憶,2004年前後,東勝區林業局申請過一次遺鷗保護區濕地保護項目,以期恢復濕地生態。
根據內蒙古自治區發改委相關文件顯示,針對該項目,2006-2008年中央和地方一共投資1836萬元。
一份2011年完成的報告顯示,中央投資的1468萬元全部使用,項目包括人工恢復植被、建立氣象站、清理河道土方等,但報告並未提及地方投資額的使用情況。
然而,該項目完成後,保護區濕地並沒有馬上恢復,反而消失更嚴重——2008年桃-阿海子完全乾涸。
任永奇介紹,當年該項目的直接負責人是東勝區林業局領導,項目的直接目的不在恢復濕地,而是改善生態環境,
他解釋道,以清理河道為例,雖然淤地壩無法挖開,但是一些河道下游還是能連接到保護區,降雨時會有少量水源匯入。“當時因為乾旱多年,河道裏都是沙土和雜草,我們進行了清理,這樣以後有降雨河道就會順暢。這兩年降水多,就有水匯入了。”
東勝區林業局副局長苗荔表示,雖然自己的分管範圍包括遺鷗保護區東勝管理站,但自己在2013年才來到林業局,此前的事情並不清楚。
現任鄂爾多斯科技教育創業園管委會主任方立妍是苗荔在區林業局的前任,2008年區林業局《關於調整局領導班子成員分工的通知》顯示,她的分管範圍包括遺鷗自然保護區東勝管理站。記者聯繫到方立妍試圖了解該項目,但是她表示,“那和我沒關係,我從來沒有分管過遺鷗。”
“十年前積極補救還可能恢復”
在此次中央環保督察組來到之前,遺鷗保護區的問題已經被環保部意識到。
東勝區林業局的一份文件顯示,2015年隸屬環保部的華北環境督察中心對保護區進行了執法督察,並提出了存在問題。
當年,鄂爾多斯市投入了680萬元,對保護區內各村進行環境整治,包括修建滲水井、垃圾回收站,硬化道路,拆除殘垣斷壁等。
今年7月13日,中央第一環保督察組進駐內蒙古自治區,開展為期一個月的督察工作。
東勝區政府的一份文件顯示,7月8日鄂爾多斯市委市政府召開迎接中央環保督察的會議,附件列舉了東勝區重點環保清單,其中明確提到遺鷗保護區內“存在養殖場、圍獵場等開發建設活動”,要求林業部門牽頭,在10月底前限時完成整改。
據東勝區政府今年7月的一份資料顯示,遺鷗自然保護區整治,由林業、國土、水務、農牧、環保和鎮政府聯合實施。11處違建清理7處,剩下4處已經關停,正在清理中。
在被中央環境督察組點名批評後,鄂爾多斯市又進一步加大了整治力度。
“明顯這次市裏區裏很重視了,政府已經開了幾次會,著急得厲害,一級一級政府很快設計方案。”保護區管理局局長邢小軍説。
對於鄂爾多斯市政府現在的整治,在保護區研究超過20年的何芬奇認為,“十年前積極補救還可能恢復,但到了現在,就像中央督察組説的,保護區已經喪失了生態功能。”
新京報記者 劉子珩鄂爾多斯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