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人力社保局獲悉,今年溫州市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4個月,即6月至9月。高溫津貼標準是多少?哪些人員可以領取?
據了解,今年,溫州高溫津貼繼續按《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於調整企業夏季高溫津貼標準有關問題的通知》(浙人社發〔2018〕65號)執行。
企業職工夏季高溫津貼標準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月300元;室內作業人員每人每月200元。
工作性質在室外與室內來回流動交替或主要作業時間在室外,以及高溫爐前作業的,視同室外作業。
夏季高溫津貼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企業不得因高溫津貼增加而降低勞動者工資。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企業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企業在發放夏季高溫津貼的同時,應繼續做好工作現場清涼飲料的供應。
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
來源: 溫州發佈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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