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在是太不應該了,為了貪點小便宜失去了一切,可是世上沒有後悔藥……”這是溫州市洞頭區大門鎮原黨委委員胡麟在懺悔書上寫下的自白。
貪慾作祟,“壯志”難去“心中賊”
1992年8月,初中剛畢業的胡麟因為父親離世頂崗進入洞頭區大門鎮政府,成為了鎮上漁農辦一名農經員。年少的胡麟初出茅廬,懷揣著不服輸的韌勁,逐步從一個初中學歷的編外用工成長為本科學歷的公務員,他也成為領導和同事交口稱讚的“勵志青年”。
2011年4月,在基層摸爬滾打近20年的胡麟擔任大門鎮計生辦主任,開始獨當一面統籌科室社會撫養費繳納和計生宣傳事宜。這本該是他事業的新征程,但是他的心理卻在接觸到數額巨大的社會撫養費後悄然發生了變化。
一開始,胡麟只是違規擅自將委託代繳的社會撫養費存到自己卡裏,但這樣看似“過過癮”做法背後,正是他萌發的貪念作祟。
2011年11月,胡麟便私自要求1名被徵收對象將1萬元社會撫養費繳入自己提供的個人賬戶,隨後採用不入賬的方式予以截留。第一次順利“得手”後,他自認為只要“隱蔽”地採用金額不入賬,不給被徵收對象繳費回執單,別人就發現不了。於是,他心裏再沒有顧慮,又在經手的數十名被徵收對象中選取了4名被徵收對象並用相同手法將12.8萬元截留到自己的口袋。
自作聰明,“隱秘”滋生“蠶食蟲”
2012年5月,胡麟偶然結識了外地宣傳品銷售商賴某,留意到賴某是初來乍到的外地人,胡麟心裏又開始打起了“小算盤”。利用賴某在本地沒有熟人,不容易“走漏消息”的特點,胡麟便以“單位有些費用要處理”為由,在真實開具購買宣傳物品發票的同時要求賴某某再虛開一張發票,報銷後再由賴某將套取的金額打到自己卡上。而後2年內,他數次通過賴某以同樣的方式套取宣傳品用款共計10萬餘元。
就這樣,“屢試不爽”的胡麟在一次次“隱秘”的套取中越陷越深,貪慾引誘著他將手中的職權當成了謀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職務便利,他先後通過兩家熟悉的合作商家,採用虛增發票金額的方式共計套取2萬餘元,甚至還將貪慾之手伸向村居計生宣傳員的年終慰問金。2011年至2014年期間,街道內各村居的計生宣傳員的年終慰問金均被他“悄悄”截留,貪腐之蟲蠶食的不僅是一筆筆的資金,更是胡麟自己的道德底線,而此時的胡麟已深陷其中,難以自醒。
如夢初醒,“僥倖”終毀“人生堤”
2015年年底,區紀委監委對大門鎮某位領導幹部進行調查,胡麟開始感覺到害怕,便開始“暫避風頭”。
“就是一種僥倖心理,最後沒有坦白。”這是胡麟在留置點裏對當時心態的描述。發現自己的事情並未被紀檢監察部門察覺,胡麟松了一口氣,在幾年“避風頭”之後,2017年擔任大門鎮副鎮長後,成為領導幹部的胡麟,在一名社會撫養費補繳對象找到府時,又再一次“心癢”了,將該對象補繳的1萬元社會撫養費截留到自己口袋。
直至2021年底,區紀委監委將社會撫養費卷宗等材料帶走調查時,胡麟才察覺到不對勁,匆匆忙忙開始梳理。胡麟自欺欺人地認為,只要自己快速將截留的社會撫養費“理”出來就能掩蓋過去,也就沒人會發現他套取資金的犯罪事實。
“想在被發現前掩蓋過去,所以就整天門關起來在那查,當時是真的是非常苦的,晚上也不敢回家,回到家裏也睡不著,整個人基本上是崩潰了。我還買了安眠藥吃,但是沒用……”胡麟當年的自作聰明,最終化作苦果。
如夢初醒,悔之晚矣。2022年7月,溫州市洞頭區紀委監委對胡麟立案審查調查並對其採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胡麟因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反廉潔紀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並涉嫌貪污罪受到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經法院審理查明,胡麟利用職務便利,採取收入不入賬、虛假報銷等手段侵吞、騙取財政資金共計28萬餘元。2023年2月,胡麟因犯貪污罪,被洞頭區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並處罰金20萬元。
所謂“隱秘”,不過是貪慾催生的“自作聰明”。法網恢恢疏而不漏,無論是多縝密的手法,終將在陽光下無所遁形。
來源: 中國網 | 撰稿:清廉浙江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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