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發佈2023年第六期食品監督抽檢情況的通告。
據通告,本次抽檢的食品包括糧食加工品、食用油和油脂及其製品、調味品、肉製品、乳製品、飲料、方便食品、罐頭、糖果製品、茶葉及相關製品、酒類、蔬菜製品、水果製品、蛋製品、水産製品、糕點、豆製品、其他食品、食品添加劑、餐飲食品、食用農産品等21個大類153批次,經溫州市品質技術檢測科學研究院、溫州海關綜合技術服務中心,溫州市食品藥品檢驗科學研究院、浙江公正檢驗中心有限公司檢測,結果合格産品148批次,合格率96.73%。
不合格食品情況:
1、樂清市北白象鄭友誼餐飲店銷售的即食海蜇絲(自製),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檢出值(mg/kg):937,標準規定為:≤500。
2、溫州市水果批發交易市場傅世明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g/kg):0.0227,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g/kg):0.0591,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3、溫州市水果批發交易市場林阿八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g/kg):0.111,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g/kg):0.0568,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4、溫州市水果批發交易市場伊明水果店銷售的桑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以脫氫乙酸計)檢出值(g/kg):0.0105,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檢出值(g/kg):0.0578,標準規定為:不得檢出。
5、瑞安市合瑞超市有限公司銷售的鴨掌(醬香味),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出值:1.12,標準規定為:≤1。
不合格項目分析:
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中Al計):明礬(硫酸鋁鉀)是含鋁食品添加劑,在海蜇生産過程中起到蛋白質固化和脫水的作用,使用後會産生鋁殘留。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海蜇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計)限量值為500mg/kg。按標準使用不會對健康造成危害,但長期食用鋁超標的食品會導致運動和學習記憶能力下降,影響兒童智力發育。海蜇中鋁的殘留量(以即食海蜇計)超標的原因,可能是企業在生産加工過程中未控制好含鋁食品添加劑的使用量,或者是未清洗到位導致。
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作為防腐劑被廣泛用於食品生産領域。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規定,脫氫乙酸及其鈉鹽不得在新鮮水果中使用。桑葚中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延長食品保質期,超範圍使用相關食品添加劑。長期食用脫氫乙酸及其鈉鹽超標的食品,可能對人體健康造成一定影響。
糖精鈉:糖精鈉是普遍使用的人工合成甜味劑,在人體內不被吸收,不産生熱量,大部分經腎排出而不損害腎功能。但如果長期攝入糖精鈉超標的食品,可能會影響腸胃消化酶的正常分泌,降低小腸的吸收能力,使食欲減退。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新鮮水果中不得使用糖精鈉(以糖精計)。桑葚中檢出糖精鈉(以糖精計)的原因,可能是種植或經營主體為增加産品甜度而超範圍使用甜味劑。
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防腐劑是常見的食品添加劑,指天然或合成的化學成分,用於延緩或抑制由微生物引起的食品腐敗變質。長期食用防腐劑超標的食品會對人體健康造成損害。根據GB 2760-2014《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中規定,防腐劑在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不應超過1。醬滷肉製品中防腐劑混合使用時各自用量佔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檢測值超標的原因,可能是生産企業在生産加工過程中未嚴格控制各防腐劑的用量。
處理措施和消費提示:
對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産品,溫州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已要求屬地市場監管部門責令相關單位立即停止生産、銷售、採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風險,並依法予以查處,確保後處理到位並根據實際情況積極開展追溯工作。其他經銷與本次檢測被判定不合格食品相同品牌、相同貨品、相同批號食品的,也應立即停止銷售,主動撤櫃,並做好善後處理工作。特別提示消費者,如發現上述不合格食品或合法消費權益受到損害,請及時撥打12345電話向市場監管部門投訴、舉報。
不合格産品資訊
來源: 中國品質新聞網 | 撰稿:鐘辛文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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