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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5月1日起施行
發佈時間:2023-04-21 15:01:41    

   “小物業”牽動“大民生”。物業管理事關千家萬戶,直接關係著大家的舒心度和幸福感。

  4月20日上午,記者在溫州市人大召開的法規實施媒體見面會上獲悉,《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修訂)》(以下簡稱新《條例》)將自2023年5月1日起施行。

  徵集各方意見近4000條

  現行的《溫州市物業管理條例》于2017年5月1日開始施行,是溫州創制性立法、惠民立法、開門立法的標誌性立法成果,在規範物業管理活動、推動業主自治、提升物業服務水準等方面發揮積極作用。

  當前,物業服務管理領域仍存在業主大會決策難、執行難,業委會履職、換屆糾紛,物業服務質價不符等具體問題。面對新形勢,溫州市人大常委會徵求各方意見對《條例》進行修訂,進一步推進物業管理工作規範化、標準化、制度化。

  本次《條例》修訂,溫州市人大暢通“線上+ 線下”意見徵集,先後開展實地走訪、調研座談近20次,通過“立法e點通”應用場景收到近4000條意見,有效確保條例修訂更順民心。

  “這部條例的修訂,是溫州市自2015年獲批行使地方立法權以來,第一次開展法規修訂的立法實踐。”溫州市人大常委會主任葛益平介紹。

  新《條例》將甌江紅“共用社、幸福裏”和物業管理的實踐經驗融入條例,推進物業管理與基層治理有機融合。記者翻閱新《條例》發現,其中吸納了“共用社·幸福裏”建設中“業標街管”“業財代理”等機制的經驗,鼓勵物業服務人選聘、業主共有資産租賃等事項採用公開招投標方式進行,業主委員會可以委託專業機構進行財務管理。

  修改幅度達到四分之三以上

  一提起物業管理,很多人“槽點”滿滿。物業服務亂收費、業主委員會亂作為、小區樓道亂堆放這些問題常常會被提起。針對物業管理的堵點難點,本次《條例》對上位法規定做足補充文章和細化文章,推動有關規定及時落地落實。

  “《條例》的修訂,是溫州市地方性法規修訂工作的首次實踐。”溫州市人大法工委主任張勝海介紹,新文本對原條文修改幅度達四分之三以上。

  本次修訂還突出了數字化建設在物業管理中的作用。鼓勵採用數字化等新技術、新方法提高物業管理和服務水準;在明確傳統資訊公開方式的基礎上,鼓勵同步通過數字化方式公開物業管理資訊。聚焦物業使用和維護,新修訂的《條例》還細化規定了緊急情況使用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情形及其程式,讓物業的每一筆錢都花在刀刃上。

  新《條例》發揮兜底功能,創設物業管理委員會制度,對老舊小區的綜合整治改造和基本物業服務提出要求,推動無業主委員會小區、老舊小區物業管理有序進行。

  建立全市物業公司信用資訊檔案

  新《條例》明晰了相關部門、鎮街、村社、物業等主體的職責邊界,明晰鄉鎮(街道)、社區(村)對業主組織和相關物業管理工作的監督指導。

  住建部門作為主管部門,將建立全市物業公司信用資訊檔案,依法依規將違法失信行為的物業公司納入失信聯合懲戒對象名單;指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規範,完善服務標準,建立自律機制,把企業信用管理延伸至小區物業和重要崗位,讓政府監管與行業自律有機結合,形成監管合力。

  記者從法規實施媒體見面會上了解到,接下來,住建、綜合執法、市場監管、發改等部門將聯合組織專項整治,重點排查整治物業服務質價不符,漠視業主合理訴求,經營性收支公示不規範等問題。

來源: 潮新聞    | 撰稿:汪子芳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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