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4日—20日,椒江區將舉辦重大活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飛行基本規則》《通用航空飛行管制條例》《浙江省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規定》有關要求,經研究,決定對椒江區“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採取臨時性管制措施。現將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一、管制對象
本通告所稱“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主要包括沒有機載駕駛員操縱並自備飛行控制系統的無人機、飛艇、航空模型等無人駕駛航空器,三角翼、滑翔傘、動力傘、熱氣球、無人駕駛自由氣球、沒有自備飛行控制系統的航空模型等。
二、管制時段和區域
2023年12月4日12時至20日12時,椒江區全域範圍設立為臨時禁飛區,對“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進行臨時性飛行管制。
三、管制措施
(一)管制期間禁止一切“低慢小”航空器和空飄物飛行、施放,軍事、海關、警用等特殊任務飛行除外。因執行拍攝活動、應急救援、氣象探測等任務所需的航空器,需經相關職能管理部門批准後,可在規定區域及時間內飛行。
(二)請相關從業單位和廣大市民主動配合民航、體育、公安等部門開展的“低慢小”航空器操作人員和器具資訊的登記管理工作,嚴格遵守各項規定,杜絕違規飛行。如有造成不便,敬請諒解。
(三)對於違法違規飛行行為,公安機關將聯合相關部門依法制止;違反相關規定的,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浙江省無人駕駛航空器公共安全管理規定》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市民如有發現違反本通告規定行為的,可撥打110報警電話舉報。
特此通告。
台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26日
來源: 中國台州網 | 撰稿:編輯 李奔 | 責編:周宣印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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