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上虞區應急管理執法人員在對浙江浩博環保設備有限公司進行執法檢查時發現,該公司員工的5本特種作業操作證及1本企業內機動車作業證,在相關部門證件查詢網站上查不到證件資訊。
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設備、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像低壓電工、高壓電工、高處作業、電焊切割之類的工種都屬於特種作業。”上虞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介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使用假證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産法》第三十條第一款和《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第三十六條第二款的規定。上虞區應急管理局執法人員立即扣押相關證件,並責令該公司不得安排持假證員工從事相應特種作業。
記者了解到,為進一步增強打擊違法行為精準度,上虞區應急管理局與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聯動合力對該案件進行了調查。經調查,這些證書為該公司員工張某某、沈某某在網上購買。二人行為涉嫌買賣國家機關證件罪。鋻於本案已涉嫌刑事犯罪,上虞區應急管理局將本案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4月28日,紹興市公安局上虞區分局以涉嫌偽造、變造、買賣國家機關公文、證件、印章罪,對浙江浩博環保設備有限公司張某某、沈某某立案偵查,並採取取保候審刑事強制措施。
執法人員強調,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是重大安全隱患,買賣假證涉嫌刑事犯罪,都是法律法規不允許的,任何個人和企業都不能以身試險。“舉報內容經核查屬實的,按照有關規定給予獎勵。”執法人員説。
來源: 紹興日報 | 撰稿:林佳萍 | 責編:吳雨霏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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