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寧波一化工企業因繳稅問題停産”引發輿論關注。
6月14日晚間,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鎮海區稅務局發佈通報回應稱:根據稅收風險篩查情況,我局發現寧波博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存在少繳消費稅風險,經綜合研判于2023年11月6日向企業送達了風險提示單,並多次開展了納稅輔導和約談。在企業不主動配合消除涉稅風險的情況下,我局根據有關政策規定,于2024年3月27日向其下發了《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企業對相關應稅産品依法依規繳納稅款。截至目前,企業未予繳納。下步,我局將進一步加強與企業溝通,繼續爭取企業配合,深入做好政策輔導,依法依規處理。
在此前一天(6月13日)晚間,寧波博匯化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博匯股份,300839.SZ)發佈停産公告,公司于6月12日起對40萬噸/年芳烴抽提裝置、40萬噸/年環保芳烴油生産裝置及相關配套裝置進行停産。
公告稱,公司主要業務為研發、生産、銷售應用於多領域的芳烴系列産品,公司主營業務收入來源為上述裝置生産的産品,本次停産會對公司營業收入、現金流和經營利潤産生不利影響。鋻於目前尚無法確定上述裝置恢復生産的具體時間,此次停産對公司業績的影響暫無法預測。
6月14日,博匯股份股價大幅收跌近20%,市值約13.3億元。
上述稅收政策變化與有關部門去年6月發佈的一則公告有關。
2023年6月30日,財政部、稅務總局發佈《關於部分成品油消費稅政策執行口徑的公告》(下稱《消費稅執行口徑》)。其中規定“對石油醚、粗白油、輕質白油、部分工業白油(5 號、7 號、10 號、15 號、22 號、32 號、46 號)按照溶劑油徵收消費稅。”“對混合芳烴、重芳烴、混合碳八、穩定輕烴、輕油、輕質煤焦油按照石腦油徵收消費稅。”“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執行,本公告所列油品,在公告發佈前已經發生的事項,不再進行稅收調整。”
2023年7月3日,博匯股份發佈《關於稅收政策對公司經營影響的風險提示性公告》。博匯股份在公告中表示,《消費稅執行口徑》的實施預計近期可能會對公司經營情況産生一定不利影響。同時公告稱,公司積極向相關部門進行諮詢溝通,了解政策的背景,並結合市場反應,制定相應的應對方案。
2023年7月起,博匯股份開始對芳烴抽提裝置進行了改造,産品由重芳烴升級到重芳烴衍生品。
據博匯股份公告,就産品升級改造、生産情況、産品變化等事項與主管稅務機關保持溝通,且于2023年9月正式向主管稅務機關提交了重芳烴衍生品産品檢測、鑒定報告等升級備案資料書面文件,同時報備公司正式銷售開票。主管稅務機關也另行對公司重芳烴衍生品産品進行了取樣檢測,並未提出異議。
今年3月29日,博匯股份發佈公告稱,收到國家稅務總局寧波市鎮海區稅務局澥浦稅務所《稅務事項通知書》。《稅務事項通知書》要求博匯股份2023年7月以後生産銷售的“重芳烴衍生品”應以重芳烴按規定徵收消費稅。
公告稱,如按稅務通知書的要求,按重芳烴繳納消費稅,則對公司2023年年度利潤及2024年一季度的利潤影響分別約為3.0億元和2.0億元,對公司2023年度業績以及未來年度生産經營均産生重大不利影響。2023年公司業績將由盈利轉為大額虧損。
有解讀認為,這可能意味著,公司將被要求補繳近5億元稅款。
公告稱公司將採取應對措施,其中包括適當減少相應産品的産能,在該事項進一步明確後,確定受影響産品的未來方向。
消費稅是以消費品的流轉額作為徵稅對象的各種稅收的統稱,一般在生産和進口環節繳納,是典型的間接稅,目前共設置15個稅目,包括煙、酒、成品油等。消費稅是我國當前第三大稅種。
2021年,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於進一步深化稅收徵管改革的意見》。《意見》要求,堅持依法依規徵稅收費,做到應收盡收。同時,堅決防止落實稅費優惠政策不到位、徵收“過頭稅費”及對稅收工作進行不當行政干預等行為。
來源: 齊魯晚報 | 撰稿: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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