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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全國類似案件辦理提供嘉興智慧
發佈時間 | 2023-10-19 09:07:12    

   記者昨天從嘉興市生態環境局了解到,生態環境部公佈的第三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中,嘉興海寧市某科技工業園部分企業廢水通過滲坑直排污染土壤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案入選,助力浙江省連續3次有典型案例入選。

  2019年11月,通過線索摸排,海寧某科技工業園部分企業通過滲坑直排廢水,污染了工業園區附近的大片土壤及河道的事情被曝光。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和海寧市農業農村局為此展開聯合調查,經過鑒定評估,重點調查範圍內的48個土壤樣品中,8個屬於輕度鹽漬化,2個為中度鹽漬化。

  由於該案是海寧市首個涉及傳統産業的鹽漬化生態環境損害案件,傳統觀念阻力較大,且涉及賠償義務人主體多而散,在處置、磋商等過程中難度大、難點多。經多輪磋商,嘉興市生態環境局海寧分局與17名賠償義務人簽訂了系列生態環境損害賠償協議,賠償款主要用於支付窖池復墾費用,努力修復因泄漏造成的生態環境污染。

  根據農田改良方案,窖池復墾後通過水利措施排除土壤中過多的鹽分,為農作物創造正常生長的土壤環境,然後進一步運用農作物栽種措施改善土壤的物理、化學和生物性質,提高肥力並防止返鹽。所有鹽漬化復墾農業用地均已按方案落實灌、排水等措施及多茬作物栽種,經農業農村部門測産和專業機構評估,鹽漬化土壤均原地得到了有效改良,成效明顯。

  在該起案例中,嘉興市生態環境部門除了追究10家涉案企業生態環境損害責任外,根據過錯與責任相適應原則,對其他7家涉嫌履職不力的責任主體提出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請求並達成磋商協議,推動了生態環境損害賠償責任的有效落實。同時,該案通過生態環境和農業農村兩個行政部門的高效聯動協同,堅持生態環境多元共治,既推進生態環境損害修復,也成功借助檢察力量,以常態化監督機制鞏固生態修復治理成果。

  “該案的辦理對傳統産業加工企業起到了良好的警示作用,以綠色發展理念高品質助力鄉村振興,推動鄉土特色産業發展,並引導相關企業兼併重組、‘低小散’騰退和整合發展。通過強化工藝創新、建設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升級自動化生産線、建設數字化系統等一系列措施,實現行業畝均産值和稅收雙提升,為實現傳統産業綠色健康發展,助力鄉村振興提供了有效路徑。”生態環境部環境規劃院首席科學家、研究員於方認為,該案在實踐中具有示範意義,值得推廣借鑒。

  環境有價、損害擔責。近年來,嘉興持續聚焦生態環境多元共治理念,在傳統農業領域等“老大難”環境問題上積極開展多部門合作,協同治理,並通過“説法講理”,耐心宣教,較好地處理了法律規定和傳統習慣的矛盾,實現産業發展與環境保護的雙贏。

  同時,不斷嘗試以修復評估驗收後的實際發生費用來核定生態環境修復費用的做法,最終在生態環境損害賠償數額不足和超收中找到平衡,既讓生態環境得到修復,也讓污染實施主體心服口服,為全國類似案件辦理提供了嘉興智慧和方案。

  (原文標題:第三批生態環境損害賠償磋商十大典型案例公佈,嘉興一案例入選 為全國類似案件辦理提供嘉興智慧)

來源:南湖晚報    | 撰稿:記者 唐瀟倫 通訊員 黃妙妙    | 責編:陸姍姍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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