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喂,警察同志,我要報案!就在今天早上,有個男的到府來推銷手機賺錢方法,趁著我出去倒垃圾,把我的手機給偷走了。”
近日,湖州市南潯區公安分局菱湖派出所接到轄區一女子趙某報案稱“手機被偷”。隨後,民警出警至案發現場,詢問趙某事情經過。
“我學歷也不高,他説只要在手機上簡單操作幾步就可以掙錢,然後我就信了,雖然不知道他叫什麼名字,但是加了他的微信。”趙某把經過與民警詳細地講了一遍,但通過現場勘查了解,民警敏銳察覺到趙某的陳述可能與事實存在出入。
根據趙某提供的資訊,民警很快就鎖定了王某有作案嫌疑,並於當天晚上19時30分在菱湖鎮竹墩村東前丘附近將其抓獲。
嫌疑人落網,民警心頭的石頭也算落下了,卻沒想到在訊問時,王某交代了“事情的真相”。
“你為什麼要盜竊手機? ”“我當時想著她不夠年輕漂亮,還收我200元,想想覺得吃虧,就把她的手機拿走了。”
訊問中,王某將自己的違法行為向民警如數交代。原來王某去到趙某住處,並非趙某口中所説的“推銷手機賺錢方法”,而是進行不正當的性交易,報案人趙某實則為失足女。
幾天前,王某在社交軟體上添加了趙某的賬號,兩人在網上談好價格並約定了時間,在趙某住處進行性交易,在離開時,趁著趙某不注意“順手牽羊”偷走手機。
目前,嫌疑人王某因涉嫌盜竊、嫖娼的違法行為被南潯區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12日的處罰,趙某因涉嫌賣淫的違法行為被南潯區公安分局依法予以行政拘留5日的處罰,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來源: 南太湖號 | 撰稿:俞黎新 | 責編:吳雨霏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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