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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停車以分鐘計費可行嗎?市發改委最新回應
發佈時間 | 2024-07-04 09:30:16    

  近日,杭州市政府網站發佈《杭州市發改委關於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124號提案的答覆》。

  此前,有市政協委員在市十二屆政協三次會議提出《關於試行機動車停放以分鐘為單位計費的建議》。

  杭州主要商場,停車是如何收費的?

  這份提案由市政協委員陳萍所提,我們找到這份提案建議——

  建議中提到,目前杭州主城區現行停車成本普遍不低,以每小時統計:在公共停車場,西湖風景名勝區國慶、春節長假30元,其他旺季節假日20元,核心區12元;而主要綜合體社會停車場,如萬象城10元、嘉裏中心10元、解百10元、湖濱銀泰15元、西湖銀泰城10元。

  按1小時收費,大部分車主尚能接受,但如果多超過1分鐘,車主要多承受少則5元半小時,多則15元半小時的停車費,面對這樣的情況,絕大多數車主恐怕都會覺得“消費不公平”而心有不甘又無可奈何。

  以小時為單位計費,有哪些問題?

  建議中提到以小時計費的局限性,可能會出現的問題——

  1.超出1分鐘,是否值得多付30分鐘的錢?

  政府主導的公共停車位均以半小時為計費單位,而社會不少停車場以1小時為計費單位,就容易引起車主與業主之間的糾紛,有些為15分鐘免費停車是否落實爭吵,有些為停車場計時器的準確度計較,而終其原因則是為了這超出的1分鐘或幾分鐘是否值得多付半小時或1小時的停車費。

  2.因第三方原因而超時,算誰的?

  不少駕駛員經常會遇到出停車場時,由於前面車況擁堵、交費緩慢、發生車禍、甚至産生糾紛等原因,等到自己車輛到收費桿時,計時器已超過1分鐘,不得不多繳半小時或1小時的停車費,這樣的矛盾就會以此反覆,惡性迴圈,大大影響整體通過率和消費品質,而原因也恰恰在於要多交1小時,而不是1分鐘的費用。

  3.逛也得把剩下的時間逛回來?

  一方面,15分鐘內免費制度本身很好,但實際操作中,最簡單的辦事也很難控制在15分鐘內,一旦超過幾分鐘,就是十幾二十元,這也造成了很多人寧可“冒險”停在停車場外,而去心驚膽戰的吃碗麵,有可能形成停車場內空蕩蕩,停車場外滿噹噹的情況。

  另一方面,如果乖乖停在停車場或車位內,超過了計劃的十五分鐘或半小時,很多車主就不急著把車開走了,畢竟多交了車費,逛也得把剩下的時間逛回來,這種現象在西湖景區絕不少見,導致停車場週轉率低。

  以分鐘為單位計費可行性嗎?

  從技術上説,杭州是“城市大腦”的發源地,“先離場、後付費”等智慧停車早已實行,計費單位從小時細化到分鐘甚至到秒,應該不是難事。

  從收費方式來説,現在不論是支付寶、微信,還是數字人民幣、ETC等便捷泊車服務都已具備數字精準結算的功能。

  從標準規範來説,明確以分鐘為單位,車主不會再有“消費公平感”,不再糾結“因小失大”的小時魔咒,畢竟從心理上講差幾毛錢和十幾塊塊錢還是有很大區別的,潛在也更有利於行車安全。

  對於這份建議,市發改委是如何答覆的?

  杭州現行停車收費政策:分3個等級

  市發改委在答覆仲介紹,杭州市在2014年制定出臺差別化停車收費政策,將停車區域等級劃分為3個等級:道路泊位核心、一級、二級區域。

  3個等級首小時標準分別為10、6、4元,首小時後每小時標準為12、8、6元,計費週期為半小時。

  政府定價停車場,按區域等級分別制定最高收費標準,由停車場向市價格主管部門核定後執行,首小時按小時計費,首小時後按半小時計費。

  另外,西湖風景名勝區停車場和道路泊位單獨制定收費標準,並在節假日、旅遊旺季雙休日期間實行上浮。

  其他城市是按什麼停車計費的?

  目前,大多數城市停車收費採用計時收費為主的收費政策。從計費週期來看,道路泊位有上海、深圳、廣州等設定為30分鐘,也有南京、北京等設定為15分鐘。

  政府定價停車場有深圳等首小時按小時收費,首小時後計費時間縮短為半小時,也有無錫等設定為半小時,也有南京等設定為15分鐘。

  針對市場調節價管理的停車場,除北京、上海等可執行省級定價許可權外,其他城市規定由停車設施經營管理單位根據經營成本、供需狀況、服務條件和社會承受能力等因素自主制定收費標準。

  試點縮短計費週期

  研究調整停車區域等級方案

  市發改委答覆稱,“試行機動車停放以分鐘為單位計費”的建議,對於探索優化我市停車收費機制具有重要價值。我們高度重視,前期與相關部門及企業開展多輪研討,並深入停車場進行調研分析。

  鋻於計費週期直接影響市民停車需求及時長等,與停車資源利用息息相關,需綜合考慮優化路徑。

  針對建議,下一步將具體採取以下措施:

  一是加強收費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強與相關部門、企業交流溝通,試點縮短計費週期,研究調整停車區域等級方案,穩步推進停車收費政策改革。

  二是加強停車收費管理。對實行市場調節價管理的社會停車場庫,鼓勵縮短計費週期;對於違規收費的行為,進行依法查處。

  三是加強收費標準公示。加強停車資訊平臺管理應用,對收費政策、停車場分佈、使用狀況等資訊進行公開公示,保障消費者知情權。 

來源:杭州網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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