堅決遏制“缺斤短兩”,市場監管總局20日發佈《關於嚴禁實施電子計價秤計量作弊的公告(徵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為期一個月。
徵求意見稿對電子秤生産、銷售、維修、使用、管理等有關事項進行了規範,明確了各環節禁止事項,強化了各方責任和管理要求。
對於生産方,嚴禁生産未經型式批准的電子秤産品,嚴禁擅自改變批准型式、為非法改裝“留後門”;對於銷售方,嚴禁銷售無廠名、無廠址、無規格型號、無型式批准標誌和編號、無合格標誌、無完好鉛封等資訊的電子秤,嚴禁銷售具有作弊特徵的電子秤;對於維修方,嚴禁違法違規修理、改裝電子秤或為改裝提供技術服務;對於使用方,嚴禁使用未經過檢定、檢定不合格、超過檢定週期、無檢定合格標誌以及具有“作弊”功能的電子秤,嚴禁利用電子秤實施計量作弊、欺騙消費者;對於管理方,嚴禁集貿市場主辦者不履行計量管理責任,包括不制定計量管理制度、不設置公平秤、不對使用的屬於強制檢定的電子秤登記造冊等。
來源:新華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張逸彬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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