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退保”頻繁出現在各類社交、短視頻平臺,不法組織通過在網路物色保險投訴用戶群體,打著為消費者“維權”的旗號,慫恿消費者對保險金融機構進行惡意投訴或舉報。非法“退保”的亂象,不僅擾亂了保險行業的經營秩序,還讓不少消費者蒙受了大額的財産損失。
退保黑色産業鏈,嚴重擾亂保險市場秩序
保險法規定,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産品10天或15天內的“猶豫期”內,是可以全額返還保費的;如果過了這個時間段再退保,只能退取保單的現金價值,從而導致一些財産損失。由於退保手續較為繁雜,不少沒有經驗的消費者往往選擇委託相關機構代為退還保費,由此催生了“退保”的生意。
實際上,消費者委託機構幫助退保,只要過程依法依規,那麼對雙方而言是合作互贏。然而在現實中,不少退保機構摸準了消費者希望全額退費的訴求,罔顧《廣告法》不得虛假宣傳的紅線,以“無條件全額退保”為噱頭,引誘消費者編造不實信息辦理退保。一旦消費者“上鉤”,機構便採取炮製偽證、冒名投訴、惡意“鬧退”等違規手段,逼迫保險公司全額退保,由此引發了“退保”市場亂象。
“陷阱”舉例,識得騙局真面目
平安人壽客戶張女士因資金週轉困難,看到網上“全額退保”資訊,抱著試一試的心態,聯繫上“退保”工作人員,對方聲稱不但可以幫助他將持有的保單全額退保,而且可以推介其他“高收益”産品,但需收取20%諮詢服務費。在對方的引誘下,張女士簽訂了一份協議,填寫了身份證號、銀行卡號、保單號等個人敏感資訊。隨後,“退保”人員捏造事實、偽造材料,並以張女士的名義向保險公司等相關機構進行惡意投訴。“全額退保”失敗後,張女士發現,所謂“退保”人員也早已銷聲匿跡。
本案中張女士提前終止正常的保險合同,不僅喪失原有的保險保障,且如果未來想要再次投保,由於年齡、健康狀況的變化,可能會面臨重新計算等待期、保費上漲甚至被拒保的風險。犯罪分子在騙取退保“手續費”後,為躲避追責往往會攜款潛逃,而張女士落入騙局後,資金損失難以挽回不説,辦理退保過程中涉及的身份證、銀行卡、保單號、聯繫方式等敏感的個人資訊,也已經洩露給不法分子,存在極大的個人資訊被惡意使用的風險。
保險姓“保”重保障,謹防“黑産”莫上當
不法分子錶面“助人”,實則詐騙,引誘消費者採用涉嫌違規的手段進行維權,甚至被引誘參與非法集資等。消費者倘若被唆使違背合同約定進行平安保險投訴,參與編造理由、偽造證據的惡意舉報投訴,相關行為可能形成當事人不良徵信記錄、甚至構成欺詐。
此外,退保後被保險人將失去保障,如果將來想要再次投保,因年齡、健康狀況等發生變化,可能面臨保費增加、重新計算等待期、拒保等風險。因此,廣大消費者應充分認識保險的保障功能,謹慎做出退保的決定,尤其要慎重對待所謂“退舊保新”宣傳,避免受騙。
警惕“退保”套路,消費者要怎麼做?
為保護廣大消費者合法權益,國家金融監督管理總局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局提示廣大消費者:
一、理性選擇適當産品和服務。請消費者根據實際需求、自身經濟情況和風險承受能力,從正規渠道選擇適當的金融産品和服務,提高風險防範意識,勿受“更高收益”“全額退保”等誘惑,購買或換購超出自身風險承受能力的産品和服務,避免産生不必要糾紛。
二、謹慎辦理退保。消費者要根據自身的實際需求和風險承受能力謹慎選擇保險産品,投保前要充分了解保險産品的保障範圍、責任免除、猶豫期、現金價值和退保損失等重要內容。投保後根據自身風險保障需求,謹慎衡量是否有必要終止保險合同,消費者退保後如想再次投保,可能會面臨費率上漲、被拒保等風險。
三、不隨意委託,注意保護個人資訊安全。消費者要注意保護個人隱私,不要輕易將本人身份資訊、通訊資訊、家庭資訊和金融資訊等洩露給他人,避免個人資訊被非法利用、洩露或買賣而遭受經濟損失。
四、選擇合法合理途徑維權。消費者如對保險産品或服務有異議,應注意保留證據,及時向平安人壽保險公司投訴、或向第三方調解組織申請調解,必要時還可以根據合同約定,申請仲裁或向法院起訴。
最後提醒大家的是,通過正規途徑反映問題、提出訴求,是你的權利,隨時都可以。消費者一旦聽信教唆委託退保,可能被捲入報假警、偽造證據資料、敲詐勒索等違規行為。請大家一定擦亮眼睛,隨意進行平安保險投訴,最終為退保買單的,還是我們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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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東方網 | 撰稿:平安人壽 | 責編:谷晟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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