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原創 專題 新經濟 曝光臺 中國訪談 中國三分鐘 沖浪特殊資産 潮評社 溫州 紹興 衢州 淳安 岱山 桐廬 文娛 元宇宙
您的位置:首頁 > 要聞 新聞詳情
教育部列出12項負面清單 專家:要改變功利化、短視化的教育生態
發佈時間 | 2024-05-15 09:44:08    

  據央視新聞報道,教育部今天(5月14日)發佈通知,將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針對基礎教育,從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師德師風失范等三個方面進行重點規範整治,並詳細列出12項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包括以各種方式擠佔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等。

  通知中提到,教育部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還將建立監督曝光機制和聲譽評價制度。通過建立曝光臺、暢通並公佈規範辦學舉報電話等多個受理渠道,以及通過家長委員會和特邀監督員等方式,加強學生家長等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同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要探索建立基礎教育辦學治校聲譽評價體系,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引發重大輿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項單列顯示,聲譽評價結果面向一定範圍公開,作為學校、教師各類評優評先和表彰獎勵的重要參考。

  如何看待教育部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及12項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以下簡稱負面清單)?

  “整體來看,當前的學校辦學中仍然存在違規辦學、不規範辦學等諸多問題。一方面,這些問題表明部分學校未能履行其教育職責,另一方面也未能保護孩子們的身心健康成長。”21世紀教育研究院院長熊丙奇告訴潮新聞記者,這也是教育部此次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列出負面清單的原因。

  不過,熊丙奇表示,負面清單並不算“新鮮事”,“一些教育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文件意見中對負面清單的內容都有明確規定,例如反校園欺淩等。”

  負面清單的提出,是以問題思維找解決辦法。其中所列的問題可以説是教育領域的“老大難”,熊丙奇認為,有以下幾點原因。

  一是基礎教育整體上呈現出功利化和短視化,一些學校和教育部門片面追求升學率,從而忽視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發展。“一些學校還在違規掐尖招生,背後其實也有政府默許的因素存在。不扭轉所謂的升學政績觀,就很難解決基礎教育的功利化和短視化。”

  二是依法治教仍待完善。他表示,義務教育法、民辦教育促進法、未成年人保護等法律都對學校的職責作了明確界定,但在具體辦學中出現違規違紀行為,地方教育督察部門的追查力度還不夠。

  同時,所謂的違規辦學實際上是系統性問題。“如果一所學校沒有正常開設體育課,也屬於違規辦學。但歸根究底,不開體育課,是學校缺乏體育授課的條件,還是缺少器材設備或師資力量?這就涉及地方政府部門對學校建設、辦學的保障是否到位,而不僅僅是學校單方面的問題。”

  此外,熊丙奇認為,當前的家校社關係不夠健康。“課間十分鐘缺失,除了緊抓升學率之外,其實也有學校擔心為安全事故擔責的原因。”他指出,學校對學生負有安全教育和安全管理責任,但對學校過度追責,難免會導致甚至加劇學校對學生的圈養式管理現象。

  “因此,負面清單牽扯到教育理念、地方政府的教育政績觀、依法治教、家校社關係的重新構建等問題。”熊丙奇分析,要解決這些問題,重要的是要改變當前功利化、短視化的教育生態,為學生成長塑造健康的教育生態。

  他指出,“這是一項綜合性的系統工程,不能一蹴而就,而要通過教育評價改革、學校辦學制度改革建立起現代學校制度,理順家校的關係等,從根本上解決問題。”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如下:

  1.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黨和國家領導人或英雄模範、分裂國家、歪曲歷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或在公開場合傳播、通過網路轉發相關錯誤觀點。

  2.嚴禁校園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義,放任重大校園安全隱患,發生重大事故後瞞報謊報、處置不當。

  3.嚴禁教師歧視弱勢群體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毆打、性騷擾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

  5.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下達升學指標,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學校違反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校歷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的學生睡眠時間安排學生作息,或以各種方式擠佔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

  9.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規定,隨意調整、增減課程,擠佔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時。

  10.嚴禁佈置超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總量和時長的作業,或佈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

  11.嚴禁違規選用教材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圖書、電子産品、教輔材料、文具等。

  12.嚴禁學校違反收費管理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剋扣擠佔挪用發放給學生的各類資助資金等。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肖暖暖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