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今天(14日)發佈通知,將開展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針對基礎教育,從安全底線失守、日常管理失序、師德師風失范等三個方面進行重點規範整治,並詳細列出12項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包括以各種方式擠佔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等。
教育部要求各地即日起啟動實施,完善細化好負面清單,全面自查整改,還將通過跨市縣交叉調研、責任督學進校、專業力量視導等方式,進一步推動落實規範管理要求。教育部將適時開展評估,反饋和通報存在的問題。
此外,教育部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還將建立監督曝光機制和聲譽評價制度。
各地教育行政部門要暢通並公佈規範辦學舉報電話、郵箱、網路平臺等受理渠道,廣泛接受學生家長、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和社會各界對學校辦學行為的監督。
建立曝光臺,對經查證屬實的學校違法違規辦學行為進行公開通報批評。
加強監督力量建設,通過家長委員會、特邀監督員等方式,加強對學校辦學行為的日常監督,努力把每所中小學幼兒園建成讓黨放心、讓群眾滿意的學校。
各級教育行政部門還要探索建立基礎教育辦學治校聲譽評價體系,如實記錄各地教育部門和學校的不規範辦學治校行為,對於發生重大安全事故、引發重大輿情、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事項單列顯示。
教育部要求各級教育行政部門加大對違反負面清單規定、觸碰底線紅線的辦學行為懲處力度,依法依規嚴肅追責。對於漠視學校違規行為、敷衍塞責、處置不力的教育行政部門,由上級教育行政部門督辦問責。
據介紹,近年來,各地不斷提升依法治教、規範辦學水準,但部分地方和學校違規辦學問題依然突出,嚴重影響學生身心健康,破壞良好教育生態,群眾反映強烈,社會高度關注。教育部基礎教育“規範管理年”行動,將進一步清理整治基礎教育領域存在的違法違規、違背教育規律和教育功利化短視化行為,進一步建立健全依法管理、從嚴管理、規範管理的長效機制。
基礎教育規範管理負面清單如下:
1.嚴禁出現反黨反社會主義、醜化黨和國家形象、詆毀黨的領導人或英雄模範、分裂國家、歪曲歷史、美化侵略等錯誤言行,或在公開場合傳播、通過網路轉發相關錯誤觀點。
2.嚴禁校園安全排查整改形式主義,放任重大校園安全隱患,發生重大事故後瞞報謊報、處置不當。
3.嚴禁教師歧視弱勢群體學生,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辱罵毆打、性騷擾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4.嚴禁校園內發生以多欺少、以強淩弱、以大欺小等學生欺淩行為,或教師漠視、縱容學生欺淩行為。
5.嚴禁以升學率或考試成績對學校進行考核排名、下達升學指標,對教師進行排名、獎懲。
6.嚴禁義務教育階段學校組織以選拔生源為目的的各類考試,或採用各類競賽證書、社會培訓成績、考級證明等作為招生依據。
7.嚴禁學校違反教育行政部門統一規定的校歷提前開學、延遲放假,利用節假日、寒暑假組織學生集體補課。
8.嚴禁違反國家規定的學生睡眠時間安排學生作息,或以各種方式擠佔學生“課間十分鐘”休息。
9.嚴禁違反國家課程方案規定,隨意調整、增減課程,擠佔德育、體育、美育、勞動教育、綜合實踐活動課時。
10.嚴禁佈置超過教育行政部門規定總量和時長的作業,或佈置重復性和懲罰性作業。
11.嚴禁違規選用教材教輔,或以任何形式強迫、誘導學生通過指定渠道購買圖書、電子産品、教輔材料、文具等。
12.嚴禁學校違反收費管理規定,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範圍,剋扣擠佔挪用發放給學生的各類資助資金等。
來源:央視新聞 | 撰稿:高晨源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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