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坐公交車需保持車廂安靜
不得外放
不得在車廂內追逐打鬧
不得進食
……
5月10日,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發佈關於徵求《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意見的通告。
其中提到,《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將於2024年12月27日有效期滿。為進一步推進文明、和諧車廂環境建設,為市民提供舒適、安全、便捷出行服務,廣州市交通運輸局修訂了《廣州市公共汽車電車乘車守則(徵求意見稿)》(下文簡稱徵求意見稿),並公開徵求公眾意見。
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多條文明乘車方面的內容,並對禁止行為進行了進一步明確與細化。
徵求意見稿中增加了以下文明乘車方面的內容:
“保持車廂內安靜,不得有大聲喧嘩、使用電子設備時外放聲音等不文明行為”
“不得在車廂內進食(嬰兒、病人除外)”
“不得有兜售商品、散發廣告、推銷貨物等行銷活動。”
“不得有猥褻他人、偷窺或者偷拍他人隱私等違法行為”等。
同時,徵求意見稿對禁止行為進行了進一步明確與細化。
禁止乘客在公共汽電車車廂、站場等交通設施內禁止的行為包括追逐打鬧、滋事鬥毆、醉酒鬧事、點燃明火;
禁止在車輛行駛期間擅自操作有警示標識的按鈕、開關裝置或者敲打駕駛區防護隔離設施等影響駕駛員安全行車的情形;
禁止穿戴涉邪、涉恐、涉黃、涉非法宗教宣傳和有違公序良俗內容的服飾、徽章、器物、標識、標誌及標語等;
禁止舉牌、拉橫幅、“快閃”等容易引起人員聚集圍觀的行為。
在禁止攜帶的物品中,對“易燃、易爆(易碎)、有毒、放射性、腐蝕性、傳染病病原體、有刺激性氣味以及其他可能污損車輛、危及行車安全或危害他人人身財産安全或健康的物品”進行了進一步闡釋——包括但不限于充氣氣球、煙花爆竹、汽油、劇毒農藥、強磁化物等。
並且,禁止攜帶電動代步工具及其電池。
電動代步工具包括但不限于電動自行車(含折疊)、電動平衡車、電動獨輪車、電動滑板車等以電池作為能量來源的各類代步工具。符合《醫療器械監督管理條例》《醫療器械説明書和標簽管理規定》相關品質安全標準規範,取得醫療器械註冊證編號用於無障礙用途的電動輪椅除外。
此外,徵求意見稿中規定,身高不超過1.3米或未達到法定應當入學年齡的兒童(憑有效身份證明)免費乘車。
公開徵求意見的起止時間
2024年5月10日至2024年6月8日
意見反饋途徑
(一)信函
地址:廣州市白雲區廣園中路338號310室
郵編:510405
(二)電子郵箱
fwjdk@gz.gov.cn
(三)網站
廣州市交通運輸局網站“互動交流”—“意見徵集”欄目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