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政府官網5月10日發佈一項行政處罰公示。公示披露,福州市稻花香米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稻花香公司)存在以陳頂新、虛假輪換稻穀2萬餘噸等多項違法行為,被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4224萬元、罰款491萬元的行政處罰。
福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對紀檢監察部門移交的問題線索進行立案調查,查明:福州市稻花香米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稻花香公司)于2017年10月至2021年10月期間,在承接市級動態儲備糧庫存建立和代儲代輪換業務中,為謀取不正當利益,多次實施違法行為:以陳頂新、虛假輪換稻穀22889.806噸;擅自動用政策性糧食稻穀1684.32噸。2024年4月29日,福州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16年修訂)》第四十三條第五款和《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21年修訂)》第四十九條第二款、第八款規定,對福州市稻花香米業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給予警告、沒收違法所得96.4224萬元、罰款491萬元的行政處罰;依據《糧食流通管理條例(2021年修訂)》第五十一條規定,對其主要責任人員和直接責任人員分別處以其上一年度從該企業取得收入一倍的罰款,分別罰款4.78萬元、1.911萬元。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呂新文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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