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載各時期珍貴歷史記憶的紅色資源,既寄託初心之所在,也提供前進的動力。3月29日,《浙江省紅色資源保護傳承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經浙江省第十四屆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第九次會議表決通過,將於今年7月1日起正式施行,這也是浙江省紅色資源領域首部基礎性、綜合性地方法規。
審議現場 記者 翁宇君 攝
《條例》共八章五十三條,對紅色資源保護傳承的管理體制、調查認定、保護管理、傳承弘揚、保障監督等作出具體規定。
浙江省人大法制委員會主任委員周招社介紹,為了將抽象的紅色資源概念具體化,《條例》根據是否可移動、表現形式為物質或非物質對紅色資源進行了分類,如檔案實物、重要舊址遺址,英雄形象和紅色地名等。
紅色資源形式多樣、保護需求不一,誰來保護?如何保護?這些都是實踐中的難題。此次《條例》給出了很好的答案。條例針對性提出“紅色資源保護傳承工作協調機制”,由紅色資源保護傳承主管部門牽頭,由網信、文旅、檔案、教育等部門和有關單位組成,設立專家諮詢庫,旨在多元協同保護
立法人員在調研中發現,大量散點分佈的紅色資源存在保護不到位、公眾知曉度不高等的問題。為了避免“資源蒙塵”,《條例》一方面規定,開展紅色資源普查和專項調查,形成省市縣三級紅色資源名錄,向社會公開。另一方面明確,對主題相近、區域相鄰的不可移動紅色資源,實行集中連片整體規劃和保護。通過《條例》牽引,紅色資源串聯成片、微火成燈。
保護,為了更好傳承。“紅色資源的保護傳承,並非讓各類紅色資源處於靜態孤立之原貌,而在於用好紅色資源、講好紅色故事、賡續紅色血脈。”浙江省人大法制工作委員會相關負責人表示。
紅色資源傳承是一項長期性、系統性工程,需要從理論研究、文藝創作、公共服務、學校教育、紅色旅遊等方面採取措施,形成合力。從紅船精神到八八戰略、浙江精神,紅色資源始終充當著浙江發展的重要精神動力與理論指導,《條例》既通過制度手段保障了紅色資源理論研究的不斷深化,又對紅色資源的可及性進行了規定,要求革命博物館、紀念館以及愛國主義教育基地等單位,免費向社會公眾開放,讓紅色資源向上生長的同時向下紮根。
數字化技術是浙江助力紅色資源傳承的利器。《條例》規定建立全省統一的紅色資源名錄數據庫,併為公眾提供線上資訊共用服務。同時,鼓勵開設網上展館,推出雲展覽、雲直播等多樣化展示活動,增強紅色資源展示的知識性、互動性、體驗性。
來源:浙江線上 | 撰稿:記者 翁宇君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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