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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虞城幼兒園虐待事件涉事人員開除 律師:或承擔多重法律責任
發佈時間 | 2024-03-26 08:49:28    

   3月25日,網上流傳多段幼兒園老師毆打兒童的視頻,瞬間引起網友廣泛關注。當天下午,虞城縣聯合調查組發佈官方通報,3月24日晚,發現網傳鎮裏固鄉中心幼兒園學生被毆打的視頻後,虞城縣委、縣政府立即成立由教育、公安、紀檢監察等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連夜展開調查。經初步調查,網傳學生被毆打情況屬實。

  目前,公安機關已對此事展開調查,縣教體局對涉事幼兒園開展教育整頓,對園長作出停職處理,對涉事人員予以開除,並安排專業人員對學生進行心理疏導。虞城縣將根據調查結果,對相關責任人依法依規作出處理,並以此為戒,全面加強幼教機構日常監管,規範幼教從業人員職業行為,杜絕類似問題再次發生。

  近段時間以來,多地陸續曝出幼兒園老師打罵、虐待孩子的事件。在各界看來,老師毆打、虐待學生的行為,應該依法嚴肅處理,不能簡單地開除涉事老師了事。對此,潮新聞聯繫業界律師進行解讀。

  河南澤槿律師事務所主任付建在採訪中表示,幼兒園本應當是孩子快樂成長的搖籃,對於毆打學生的老師,其或承擔多重法律責任。

  “從行政責任上看,根據《幼兒園管理條例》和《未成年人保護法》規定,嚴禁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違反者由教育行政部門對其給予警告、罰款的行政處罰,或者由有關部門對其給予解聘的行政處分。從民事責任上看,該老師毆打學生的行為屬於侵權行為,應當依照民法典有關規定承擔相應侵權責任。”付建強調,如果毆打學生的情節嚴重,造成學生輕傷以上後果,還將依法被追究刑事責任。

  北京市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孟博也同樣認為,學校、幼兒園等機構及其教職員工有責任照看好每一個學生,按照科學的方式教育孩子,讓每一個孩子在安全、健康的環境中成長,這是基本的底線,“違反法律規定,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權益,造成人身、財産或者其他損害的,依法承擔民事責任;構成違反治安管理行為的,依法給予治安管理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孟博説,學校、幼兒園的教職員工應當尊重未成年人人格尊嚴,不得對未成年人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否則,由公安、教育、衛生健康、市場監督管理等部門按照職責分工責令改正;拒不改正或者情節嚴重的,對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處分。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商澤陽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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