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福建福州交警在倉山區美墩路開展夜查時,發現一名駕駛人酒精快篩異常。經過現場檢測,駕駛人戴某水的呼氣檢測值達183mg/100ml,遠超80mg/100ml的醉駕標準。
在後續執法過程中,戴某水眼見情形不對,開始了一系列的表演:先是一直“戰術性咳嗽”,拒不提供身份資訊。
交警讓其家人把駕駛證送到現場時,戴某水又稱不想讓老婆知道自己的“其他事情”,並拒絕在強制措施憑證上簽字。
之後,戴某水的哥哥趕到現場勸他,鐵了心要逃避處罰的戴某水依然油鹽不進。他哥哥無奈地請交警原諒弟弟,“他(還是)小孩子,不懂事”“理解一下好不好?”
經查,戴某水今年已46歲。最終,戴某水的血檢結果為205.5mg/100ml,已達醉駕標準,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交警提醒:
拒絕酒駕、人人有責!不僅自己要做到酒後不駕車,更要提醒、監督身邊人不酒駕。如有發現涉酒駕駛的違法行為,請積極撥打110向警方舉報。
新聞多一點
近日,國家發佈了關於酒駕的最新標準,並已于2024年3月1日起實施。
新標準有什麼變化?
新規酒駕和醉駕的區別在於違法程度和處罰力度方面有所不同:
新國標將血液中乙醇的含量分為三個等級,而舊國標只分為兩個等級。新國標將飲酒駕駛的上限從50mg/100ml降低到了20mg/100ml,也就是説,只要血液中乙醇含量超過了20mg/100ml,就屬於違法行為。血液中乙醇含量大於或等於80mg/100ml的認定為醉駕。醉駕屬於犯罪行為。
新國標將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檢測方法分為兩種,分別是氣相色譜法和電化學感測器法。舊國標只規定了氣相色譜法作為實驗室檢測方法,而沒有規定現場檢測方法。
新國標將血液中乙醇含量與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間的換算系數從2100調整為2300。這是基於最新的科學研究和統計數據,更符合中國人的體質和代謝特點
酒駕處罰的具體標準是什麼?
飲酒駕車處罰
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暫扣六個月機動車駕駛證,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因飲酒後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後駕駛機動車的,處十日以下拘留,並處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飲酒後駕駛營運機動車的,處十五日拘留,並處五千元罰款,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車處罰
醉酒駕駛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五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醉酒駕駛營運機動車的,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約束至酒醒,吊銷機動車駕駛證,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十年內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後,不得駕駛營運機動車。
飲酒後或者醉酒駕駛機動車發生重大交通事故,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並由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吊銷機動車駕駛證,終生不得重新取得機動車駕駛證。
來源:新黃河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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