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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正在進行 有許多新變化
發佈時間 | 2024-03-22 08:36:18    

   記者獲悉,自2月29日浙江省召開第四次全國文物普查(下稱“四普”)領導小組第一次會議暨部署啟動會後,全省文物普查工作正如火如荼進行。

  浙江文物考古研究所副所長鄭嘉利告訴記者:“目前,我省已基本完成第四次文物普查第一階段的各項工作任務。這一階段的主要任務就是建立各級普查機構,確定技術標準和規範,開發普查系統與採集軟體,開展普查的業務培訓和試點工作。”

  浦江縣是全國13個“四普”試點縣(區)之一,鄭嘉利已經和當地“四普”工作隊開展古建築類專項實地調查的試點工作。他告訴記者,文物普查的主要內容包括普查對象的名稱、空間位置、保護級別、文物類別、年代、權屬、使用情況、保存狀況等,工作內容分為野外文物調查和業內整理兩部分,其中野外文物調查是獲得文物資源情況最重要的部分,普查隊伍需要基於預置線索資訊,逐一實地開展現場調查,採集文物基礎資訊。

  值得注意的是“四普”裏的許多新變化。如普查標準中,將古代文物下限延長至清代,1911年以前的古建築、古文化遺址等,全部納入普查和認定範圍,並且首次明確將文化景觀納入普查對象等。鄭嘉利認為,文物普查標準的變化,體現了我國文物事業的不斷發展,新的標準豐富了文物內涵,擴展了文物保護對象,也完善了歷史文化遺産保護體系。

來源:潮新聞    | 撰稿:李嬌儼 劉自俊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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