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浙江電動自行車火災形勢總體穩中有降,但由於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總量相對較大,一旦發生火災,極易造成群死群傷。
為深入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省政府近日召開全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部署視頻會議。
此次專項整治行動要集中攻堅哪些領域?重點整治哪些問題?一起了解下。
省安全生産委員會、省消防安全專業委員會近日印發的《浙江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行動方案》提出:浙江自2024年3月至12月底,集中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曝光一批典型案例,健全法規標準,完善管理機制,提升技術水準,有效解決電動自行車和鋰離子蓄電池産品品質、流通銷售、停放充電、維修維護、回收管理等方面易引發火災的突出問題,努力確保電動自行車火災起數大幅下降,堅決防止群死群傷事故發生。
《行動方案》堅持“標本兼治、堵疏結合”,聚焦五大風險:
聚焦“品質安全”問題風險
開展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等産品品質專項執法行動。常態化組織開展專項監督抽查和專項執法行動,6月底前實現生産企業排查檢查全覆蓋,9月底前實現所有銷售單位排查檢查全覆蓋,嚴厲查處生産和銷售假冒偽劣産品、無證生産、不按標準生産等違法行為,形成執法威懾力。
開展電動自行車強制性産品認證專項檢查。嚴厲打擊未經認證擅自生産、銷售、進口電動自行車的違法行為,嚴肅查處證書登出、撤銷或暫停期間繼續使用認證證書或認證標誌的違法行為。落實認證機構、獲證企業主體責任,6月底前實現認證機構和生産企業檢查全覆蓋。
聚焦“非法改裝”問題風險
開展登記服務站按規定查驗電動自行車規範登記集中整治。重點整治登記服務站在車輛查驗過程中利用道具車代替實車拍攝整車照片、利用道具電池上傳登記系統、上牌後更換大功率電池等違法違規行為,9月底前實現所有登記服務站規範登記。
開展改裝電動自行車違法整治。重點整治駕駛改裝、拼裝、加裝的電動自行車上道路行駛違法行為,打擊電動自行車銷售者、維修者非法改裝等違法違規行為,每月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形成有效震懾。探索推動優化改裝電動自行車鑒定檢測流程。
開展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行業合規用車整治。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集中使用行業企業安全管理主體責任不落實問題,常態化開展網際網路電動自行車租賃平臺非法改裝、使用備案非標電動自行車等違法違規行為檢查;壓實外賣平臺、騎手眾包企業、快遞服務企業主體責任,督促企業加強騎手、快遞員安全教育和管理,使用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電池及充電裝置,強化充停安全意識。指導督促企業及時淘汰更新非標、改裝、老舊電動自行車。
聚焦“充停場所”問題風險
開展充停場所防火分隔不到位突出隱患整治。重點整治集中充停場所防火分隔消防安全隱患,細化制定建築貼鄰設置等重點場所防火分隔、耐火極限材料使用、可燃材料清理等安全隱患排查標準。
開展充停場所管理主體責任落實不到位問題整治。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場所(設施)未按規定明確業主單位、物業等各方消防安全管理責任、未建立電動自行車集中充停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負有管理責任的主體(企業、商場、出租戶、物業等)未開展電動自行車充停安全日常巡查、未督促電動自行車所有人及時整改違法違規行為,依法依規嚴肅追究相關責任主體和責任人責任。
開展電動自行車違規充停突出違法行為打擊整治。重點整治電動自行車佔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樓梯間、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停放電動自行車行為等違法違規行為,每月公佈典型違法案件,形成有效震懾。
聚焦“本質安全”協同推進綜合治理
督促指導電動自行車生産銷售單位按規定配備品質安全總監、品質安全員,建立健全“日管控、周排查、月調度”工作機制。
加快充停場所新建改建。制定住宅小區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增建、改建計劃,分批次推動有條件的住宅小區增建、改建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
推進消防安全監管智慧化建設。探索推廣“以換代充”換電模式,年內基本實現換電模式。建立電動自行車、鋰離子蓄電池回收管理技術規範,鼓勵支援再生資源回收企業加強與電動自行車銷售單位合作,回收不含鉛酸蓄電池的報廢電動自行車。
聚焦“應知應會”提升群防群治水準
督促老舊小區、居住出租房集中區等所在村(居)民委員會將電動自行車文明停放、安全充電、三清三關、不得私拉電線及插座、上樓入戶充電等內容納入村(居)民防火公約;常態化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宣傳;落實群眾舉報獎勵制度,鼓勵引導群眾通過“火災隱患隨手拍”舉報消防安全隱患。開展消防安全應知應會普及宣教。
整治工作分五個階段進行:
部署發動階段(3月20日前)
各地各部門結合當前工作實際,細化制定本地區、本行業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方案,專題研究部署。
排查摸底階段(3月21日至4月15日)
針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隱患深挖細挖,全面摸清隱患底數,有效糾治一批即查即改問題。
集中攻堅階段(4月16日至10月15日)
建立任務清單,明確整改措施、時限、責任,實施跟蹤督辦、閉環管理。
鞏固提升階段(10月16日至11月30日)
積極開展“回頭看”,及時查漏補缺,確保存量隱患逐項閉環整改到位。
建立長效機制階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
全面總結經驗,將電動自行車充停場所統籌納入城市、村鎮基礎設施專項規劃和建設計劃,保障群眾充停場所需求。推動完善相關安全管理法規和標準規範。
《行動方案》還明確,省安委辦將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突出風險專項整治工作納入政府安全生産和消防工作年度考核,實行“月晾曬、季考核、年總評”。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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