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定制家居因其個性化、差異化,且可根據消費者需求量身定制等特點受到不少家裝消費者的青睞。隨著市場日漸火爆,一些商家通過格式合同轉移本應由其承擔的責任等方式,讓消費者防不勝防,苦不堪言,給家裝消費市場埋下隱患。
近期,浙江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下簡稱“省消保委”)從全省11個地市徵集40份全屋定制合同,針對其合法性、合理性、規範性邀請專業律師點評,涉及省內外的索菲亞、歐派、喜盈門、滿屋研選、慕宸慕勒等全屋定制領域知名度較高的企業。點評發現,全屋定制行業合同存在以下四方面問題。
問題一:七成以上合同驗收及付款條款約定不合理,消費者權益難保障。
調查發現,有77.5%的合同均要求消費者在收到産品後立即驗收,有90%的合同均約定消費者應於安裝前付清全部貨款。如某家居企業約定買方需于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全款、某家居企業約定買方收到産品應當場驗收並簽字。消費者只能對産品的數量、規格、顏色等進行初步驗收,無法完成整體的品質驗收;在消費者付清全款後,如後續安裝過程中出現品質問題或其他糾紛,由於未預留質保金,經營者對糾紛解決積極性和配合度較低,消費者維權成本高、時間久、難度大。
問題二:67.5%的合同違約責任約定不合理,消費者易吃虧。
部分合同存在消費者違約責任過重、經營者違約責任過輕,雙方責任承擔不對等的問題。如某家居企業合同約定若因消費者原因導致推遲送貨超過60天的,産品歸賣方處置,但若因賣方原因導致推遲送貨的,賣方僅需每日承擔1‰違約金。某家居企業合同約定若消費者違約最高需承擔的責任為全部貨款,而經營者違約僅需每日支付20元違約金。
問題三:65%的合同相關費用約定不清,易産生增項糾紛。
全屋定制可能産生的費用包括設計費、産品費、運輸費、搬運費、安裝費等,然而部分合同中僅約定了産品費而未約定其餘費用金額及標準。如不少企業合同僅約定設計方案由賣方提供,但並未約定設計費用承擔主體及收費標準,若後續發生糾紛難以界定。某家居企業合同約定市區內免費送貨,超出送貨範圍的,雙方協商運輸費用,合同未明確送貨範圍及收費標準,存在糾紛隱患。
問題四:32.5%的合同工藝變更不告知消費者,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規定,消費者享有知悉其購買、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服務真實情況的權利,消費者享有自主選擇商品或者服務的權利。對於合同履行過程中定做工藝産生的變化,消費者理應享有知情權和選擇權。然而,部分家居企業竟稱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遇工廠工藝變更的,無需另行通知買方,涉嫌侵害消費者知情權和選擇權。
為督促相關企業落實主體責任,切實維護消費者合法權益,針對此次發現的問題,3·15前夕,省消保委召開全屋定制企業約談會。結合“浙消保”平臺受理的1860件全屋定制類投訴中,涉及的違約責任不合理、售後處理難、退款糾紛等問題,省消保委有關負責人要求參會企業要切實認識到消費者權益保護的重要性。要在管理上更加規範,充分厘清公司與經銷商責任,不能一涉及投訴問題就推諉至經銷商。要及時針對合同存在的不規範問題立説立行、立行立改,共同促進全屋定制行業規範發展。
記者近日從省消保委獲悉,所有被約談企業均在限期內提交了整改報告。針對未留質保金問題,部分企業積極響應,率先承諾預留一定比例質保金在驗收合格後支付,一些企業在合同裏增加“甲方預留5%的合同款于品質驗收合格之後3日內支付給乙方”。針對驗收條款、違約責任、費用約定等方面問題,相關企業已全部整改。如某家居企業在合同裏優化“出現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同時,相關企業還表示將加強對經銷商合同合規宣導工作,皮阿諾公司表示將針對經銷商零售模式,督促經銷商依法合規經營,確保消費者合法權益落實到紙面上,保障交易公平。索菲亞公司擬在全國推廣電子簽合同,幫助經銷商落地執行全國統一電子簽,切實保護消費者權益。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全琳珉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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