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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結婚16年4娃非親生”當事人陳志顯已離婚,準備開始新生活
發佈時間 | 2024-03-12 16:05:19    

   2007年12月,江西省德興市的陳志顯和余華(化名)結婚。2022年4月,華迪基因出具的3份親子鑒定報告顯示:3個孩子不是陳志顯親生。2023年12月,離婚案開庭審理,陳志顯向法庭提交證據:余華已生下第四個孩子,不可能是他親生。

  3月12日,上游新聞求證得知,經法院調解,陳志顯與余華已離婚。余華一方支付了賠償款,不再爭房産,凈身出戶。目前,陳志顯打算放下此事,開始新生活。

  上游新聞此前刊發的《困在“結婚16年3娃非親生”中的男人》報道顯示,2007年12月,江西省德興市的陳志顯和余華(化名)登記結婚。16年後的今天,余華持有的那一張結婚證的內頁,已長出黴斑。他們的婚姻如同黴斑一樣,沾滿了去除不了的斑點。華迪基因出具的3份親子鑒定報告顯示,不支援陳志顯是3個女兒的生物學父親。

  “養了16年,才知道3個孩子都不是我親生的,結婚前她就懷孕了,不是我的,我是‘大冤種’。”2023年12月26日,陳志顯對上游新聞記者痛苦地説。

  任何一個男人,遭遇如此經歷,都會心如刀絞,都會迷茫。他要去打名譽侵權官司,要去打離婚官司,要向公安機關申請刑事立案。只有讓余華和與余華有不正當關係的吳某某受到處罰,他才有勇氣去淡忘傷痛。

  在余華及其母親看來,兩人的婚姻破裂,並不是余華一個人的過錯。婆家有重男輕女的思想,余華生3個孩子是婆家造成的。2022年三四月間,陳志顯動手打了余華及其母親,把其母親打成輕傷,把余華打進醫院,讓她有家不敢回。陳志顯還炒作家庭糾紛,讓余華無法做人。

  一條河溝穿過德興花橋鎮,陳家在河西,余家在河東。陳家恨余家,余家恨陳家,仇恨交雜之下,行為失控。兩個家庭、3個未成年孩子的生活,已是一團糟。

  2023年12月28日,“結婚16年3娃非親生”事件當事人的離婚糾紛案、人格權糾紛案,在江西省德興市法院開庭審理。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當日的兩場庭審,陳志顯的妻子余華(化名)以及吳某某均未到庭。

  陳志顯當庭提交了新證據——妻子余華于2022年11月在上饒市某醫院生下了第四胎女兒,陪産人就是吳某某。

  上游新聞記者從陳志顯處獲悉,在離婚案中,他的訴訟請求是:離婚、返還撫養費、賠償精神損失。人格權糾紛案中,他的訴訟請求是:賠禮道歉、賠償精神損失。當日下午5時許,兩場庭審結束。法院並未當庭宣判。

  3月12日,上游新聞記者了解到,春節前,經德興市法院調解,上述兩案結案。陳志顯與余華已離婚,余華賠償了陳志顯經濟損失。此前,余華的戶口落在陳家,已辦理遷出手續。

  3月12日,陳志顯的代理人北京中臬律師事務所律師楊安明告訴上游新聞記者,他不便對此事發聲,只能説一句:“合理合法地保障了陳志顯的正當利益,當地政府積極作為做了很多工作,實現了法律效果和社會效果的統一。”

  陳志顯此前受訪時稱,打完民事官司後,他打算追究余華和吳某某的“重婚”責任。

  陳志顯親屬介紹,不再追究了,“他爸前兩天住院了,他現在安心照顧老人,待老人身體好轉後,他還是要出去打工的。”

來源:上游新聞    | 撰稿:    | 責編:汪傑菲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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