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賽季伊始,中國足協對職業聯賽中爭議判罰的認定,以及俱樂部對裁判判罰的意見給予高度重視。3月11日,針對上海海港俱樂部和雲南玉昆俱樂部提出的申訴及意見反映,中國足協組織了本賽季第一次裁判評議工作。本賽季評議工作採用評議成員集體討論和單獨發表意見相結合的形式,體現“評”與“議”相結合。本期評議共三個判例,第一個來自中超第2輪浙江vs上海海港,比賽第10分鐘,上海海港隊罰球點球被取消;第二個和第三個判例均來自中甲第1輪佛山南獅vs雲南玉昆,佛山隊疑似在本方罰球區內犯規,裁判員未判罰,以及之後佛山隊在本方罰球區線附近犯規,裁判員判罰直接任意球。
3月11日晚,中國足協裁委會評議組召開了視頻會議,並邀請了體育總局及中國足協紀檢部門幹部、權威媒體代表列席旁聽會議。會上通過對本期的三個判例的討論與分析,得出評議結論為:
判例一:經VAR介入,裁判員改判上海海港隊在進攻發起階段之初犯規在先並取消點球正確,臨場的最終判罰正確。
判例二:守方不犯規,裁判員臨場判罰正確。
判例三:守方不犯規,不存在判罰球點球的可能性,裁判員不判罰球點球正確。但此判例中裁判員臨場判罰守方犯規並判罰直接任意球並不正確。
來源:潮新聞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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