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3年起,北京、天津、河北等21個省份實施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而對於身處其餘10個省份的居民而言,婚姻登記目前仍需返回戶口所在地。
對此,民政部社會事務司2024年2月29日答覆稱,待條件成熟,我們會積極推進(婚姻登記)全國通辦。
2021年6月1日起,民政部在遼寧、山東、廣東、重慶、四川5省(市)部署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在江蘇、河南,湖北武漢、陜西西安2省2市開展了內地居民結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
在前期試點基礎上,按照國務院授權,北京、天津、河北、內蒙古、遼寧、上海、江蘇、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東、河南、湖北、廣東、廣西、海南、重慶、四川、陜西、寧夏21個省(區、市),實施內地居民結婚登記和離婚登記“跨省通辦”試點。試點地區婚姻登記機關統一自2023年6月1日起受理婚姻登記“跨省通辦”事項。
此次試點時間為2年。在試點地區,內地居民婚姻登記由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記機關辦理,擴大到一方當事人常住戶口所在地或者經常居住地婚姻登記機關辦理。
針對公眾普遍關心的何時能實現全國範圍內“跨省通辦”,民政部社會事務司二級巡視員楊宗濤在2023年5月25日的新聞發佈會上表示,要實現全國範圍內通辦,必須滿足兩個基本條件:一是《婚姻登記條例》相關條款要進行修訂,二是要有婚姻登記數據、工作制度和流程、人員力量配置等基礎支撐。現在這兩個條件尚未完全成熟。
楊宗濤介紹,第一次和此次擴大內地居民婚姻登記“跨省通辦”試點的範圍,目的一是及時回應人民群眾的呼聲和現實需要,主要考慮流入人口較多省份。擴大試點後,21個試點省份將覆蓋我國總人口的78.5%,基本滿足群眾異地辦理婚姻登記的需求。二是通過試點進一步積累經驗、加強基礎建設,同時積極推動《婚姻登記條例》的修訂,為“全國通辦”打下堅實基礎。
來源:澎湃新聞 | 撰稿: 蔣子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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