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7日,甘肅隴西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發佈《情況通報》:
2024年2月24日晚23時56分,關**和陳**酒後來到隴西縣威遠樓廣場。期間,兩人各手持1支“加特林”煙花朝向威遠樓燃放。威遠樓係全國重點文物保護單位,關**和陳**的行為危及文物安全,隴西縣公安局及時開展調查,對兩人依法作出了行政拘留並處罰款的處理。
感謝相關媒體與廣大網友對我縣文物保護工作的關心與關注,經縣文物部門鑒定,隴西縣威遠樓未因此受到損害。我縣將堅持人防、物防、技防相結合,進一步加大文物保護力度,依法打擊破壞文物的違法行為,確保文物安全。
隴西縣人民政府新聞辦公室
2024年2月27日
來源:潮新聞 | 撰稿:“看隴西”微信公眾號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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