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違規停放、插排老舊,電動車亂停亂充電何以積重難返?
發佈時間 | 2024-02-27 10:13:23    

   2月23日淩晨,江蘇省南京市雨花臺區明尚西苑6棟發生火災,造成15人死亡,44人受傷。該小區有6棟高樓,每棟34層,每層8戶或6戶,不少居民依靠電動自行車出行,便利的同時也埋下了安全隱患。據南京市消防救援支隊負責人介紹,經初步分析,火災為6棟建築地面架空層停放電動自行車處起火引發,具體原因正在進一步調查。

  人們在哀嘆這場悲劇的同時,也在反思小區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飛線充電等問題。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數據顯示,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其中80%的火災是在充電時發生的,90%的起火致人傷亡案例發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

  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飛線充電亂象為何屢禁不絕?又該如何整治?記者對此進行了調查採訪。

  2月24日,“南京2·23火災事故”發生後次日,《法治日報》記者走訪天津市勸業場、晨陽道和北京市東三環附近多個小區看到,存在不少私拉電線、給電動自行車違規充電的現象。除了低層住戶外,一些中高層同樣有飛線垂下。

  在一棟總高6層的步梯房4層陽臺上,一根足有十幾米長的黑色電線從窗戶伸出,搭著三樓和二樓的防盜窗垂到樓棟入口處的信報箱,電線的底部接著一個插排,插排上正插著電動自行車充電器,就這樣搭在信報箱內。

  “難道只有起火造成人員傷亡才會重視這個問題嗎?!”一位路過的小區居民向記者抱怨道,稱很多居民都非常痛恨這種飛線充電行為,也知道有安全隱患,但多次反映問題,始終沒能解決。

  據國家消防救援局統計,2023年全國共接報電動自行車火災2.1萬起,相比2022年上升17.4%;2022年比2021年上升23.4%。有80%的電動自行車火災是在充電時發生的,其中超過一半發生在夜間充電過程中,而90%的電動自行車起火致人傷亡案例則發生在門廳、過道以及樓梯間。

  受訪專家指出,近幾年來,電動自行車起火致人傷亡案數量之所以較快遞增,違規停放、充電是重要原因。建議合理劃定停車範圍,平衡交通秩序與百姓停車方便的訴求;採取價格引導方式,在專設的電動車停放、充電區域免費或優惠充電;及時查處飛線充電等行為;物業服務公司加強相應管理;消費者也應選擇正規、知名度高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及配件,降低火災隱患。

  車位偏少還常被佔

  電動車存放充電難

  在天津市一老小區,記者看到,靠近內側道路的墻頭同樣有電線垂出,為停放在此處的電動自行車充電。且該小區內僅一條路上就有三四家這樣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旁邊不時有行人經過。

  一些用來飛線充電的插排十分老舊,有些介面甚至直接用膠布綁起來。因為近段時間下了雪,不少裸露在外的插排上面有水跡,看上去非常危險。

  此外,有些居民會將電動自行車推入樓棟一層公共空間充電,還有居民將電動自行車通過電梯推到樓上後在樓道內充電。

  2月24日至26日,記者通過實地走訪北京、天津,線上採訪山東、安徽、上海多地小區居民發現,電動自行車違停情況同樣嚴重。除非是完全人車分流的小區,否則小區的樓道內大多停有電動自行車,最多的樓棟在一樓大廳處停放了11輛,有些小區幾十棟樓只有幾棟樓道內沒有停放電動自行車。有的小區單元樓旁邊明明有空位置可以停放,但一些車主為圖方便將車停在單元樓門口,影響住戶進出。還有小區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消防通道上。

  記者觀察發現,一些電動自行車雖然沒有停在樓道內,但是和此次“南京2·23火災事故”中的小區一樣,無序停在樓棟架空層(指僅有結構支撐,而無圍護結構的開敞空間層),且沒有消防措施。

  “增強安全用電意識……外出前及時斷開電源,請勿超負荷用電,電動自行車請勿飛線充電。”2月24日15時,在天津站附近一小區的入口處,記者看到公告欄上張貼著“居民安全告知書”,旁邊還貼著宣傳畫。然而走進該小區,記者就看到一位住戶正熟練地收起從屋內伸到屋外用來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插線板。

  “為什麼要這樣給電動自行車充電?”

  面對記者的詢問,該住戶解釋稱,自己住的小區沒有充電站,近幾年來都是這樣給電動自行車充電的,充電時家裏都有人,不會出什麼事;自己住的樓層低點還好,樓層高的不好扯線,只能把電瓶拿下來帶回家裏充電。

  記者走訪發現,小區即使有存車和充電的地方,一些電動自行車也不會“老老實實”歸位。

  2月26日,在天津市河東區,記者看到一小區每棟樓前都安裝了能夠自助充電的車棚,但依然有人將電動自行車停在樓道裏。

  “車棚太小,有在這充電的,有在這停車的,沒法區分開,停不了幾輛車車棚就滿了,剩下的人還是該咋辦咋辦。”一位小區居民向記者道出緣由。

  在天津市和平區一小區,記者注意到小區雖然有地下存車處,但沒法充電,整個小區只有一個充電櫃,共9個充電箱,其中有3個是壞的。

  家住山東棗莊的宗女士告訴記者,一些鄰居在社區違規停放和給電動自行車充電是為了“省錢”。

  “我們小區外有不少電動自行車充電樁,但相較小區居民擁有的電動自行車數量而言,充電樁還是太少了,還有部分充電樁一直都是壞的,因為沒有專人看管,電動自行車在充電樁充電還有被偷的風險。”宗女士説,最重要的原因或許是價格,在充電樁充電一般要花三四元,但在自己家中充電,可能只用花一兩元。因為電動自行車經常要充電,長此以往能省下不少錢。

  此外,記者注意到,小區收費的存車處因為有專人管理,所以不存在亂停亂放等情況,而小區公共免費的車棚處情況就不盡如人意了。在不少小區,停車棚被大量雜物佔據,上面落滿了厚厚的灰塵。有小區門衛告訴記者,有的租戶搬離小區時傢具沒辦法拉走,就將傢具扔在停車棚旁邊,長期無人清理。

  物業管理尚不到位

  居民缺乏安全意識

  根據公安部《關於規範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範的通告》,對於住宅小區的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有物業的,歸物業公司管;沒物業的,則由主管單位或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管。此外,還明確要求管理方發現問題“應當制止並組織清理”“拒不清理的,要向公安機關消防機構或者派出所報告。”

  應急管理部公佈的《高層民用建築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中,對電動自行車進電梯、上樓充電等行為制定了處罰條款:在高層民用建築的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由消防救援機構責令改正,對拒不改正的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0元罰款,非經營性單位和個人,最高可處以1000元罰款;各地也紛紛響應,出臺規定嚴禁電動車進樓入戶停放和充電,嚴禁飛線充電等。

  誰來管,怎麼管,相關文件都有清晰詳細的規定,為何小區內電動自行車違停、飛線充電等情況仍然大量存在?記者從多日實地走訪調查中發現了一些端倪。

  2月25日19點30分,在天津市成林道附近公寓,記者看到一位住戶正推著電動自行車從電梯裏出來,樓下的保安見狀不但沒有提醒和勸阻,反而和其有説有笑地對話,隨後還幫住戶把入口處的門簾拉開好讓電動自行車通過。

  在北京市朝陽區一位物業管理人員看來,電動自行車亂停亂充電的現象積重難返,短時間內難以解決。“不少居民不願在充電樁充電,一是嫌麻煩,走到充電樁還得一段距離;二是習慣了在家充電,很多年前沒有充電樁的概念,大家都在家中充電,多層電梯房更為家中充電提供了便利;三是想‘省錢’,小區充電樁按次收費,相比之下,把電動車推到樓棟裏充電,或者拎著電瓶回家充電花費少。”

  “相對於龐大的電動自行車數量,安全事故可能是小概率事件,因此一些人認為不會發生在自己身上,可一旦發生則事關重大、非常危險。電動自行車管理也很麻煩,一些居民充電時把線拉出來接好,充完了立馬收回去,被抓到現行時我們也就是口頭上説幾句,下次他們仍然會這麼充電。管得太緊了惹人厭。”上述物業管理人員説。

  在北京市盈科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中國交通運輸協會法律工作委員會副會長代現峰看來,電動自行車作為一種便捷的出行工具,使用人群基數龐大,隨之而來的小區內停放、充電需求巨大。一些小區在規劃建設時,沒有為電動自行車提供合理的停放和充電設施,也沒有配備合格的消防設施,不能滿足車主的需求,也造成了車主的不滿和抵觸。

  “還有一些小區物業公司和居委會管理不到位,沒有有效地監督和勸阻電動自行車的違規行為,也沒有及時清理和整治電動自行車的停放場所,導致問題長期存在。此外一些電動自行車車主缺乏安全意識和法治觀念,不遵守相關規定,將電動自行車亂停亂放、私拉電線、進樓入戶等,增加了火災和交通事故的風險。”代現峰説。

  北京瀛和(廣州)律師事務所律師陳曉媚認為,消防安全教育及安全知識宣傳力度不夠、居民居家用電安全意識不足、電動自行車銷售標準及渠道管控機制不健全、“三無”産品和私自改裝電動自行車問題仍然存在等多種因素,都是造成電動自行車亂停亂充電的原因。

  強化監管嚴懲違規

  優化技術激勵引導

  居民樓架空層是否可以停放電動自行車?

  北京交通大學法學院教授鄭翔介紹,根據法律規定,禁止在高層民用建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停放電動自行車或者為電動自行車充電,並沒有禁止在架空層停放電動車。而且從實踐來看,架空層的設計目的之一就是為方便停車服務的。

  “需要注意的是,法律規定如果電動自行車停放點確實需要放在樓房內,需要與樓房其他部分進行防火分隔,並且應當配備必要的消防器材,充電設施應當具備充滿自動斷電功能。而當建築地面架空層設有公共門廳、疏散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時,則禁止在此停放電動自行車或為之充電,更不應當將電動自行車集中存放和充電的場所設置於建築地面架空層。”鄭翔説。

  如果因電動自行車違停、違規充電等原因引發事故,誰應該對此負責?

  北京瀛和律師事務所不動産業務中心執行主任趙中華説,在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中,電動自行車的所有權人、使用人、管理人必須對損失進行賠償,相關機構還可根據規定對責任人進行行政處罰。現在很多小區都會明確禁止電動自行車停放在樓道內充電,也會宣傳電動自行車停放在室內可能造成的危害。因此,電動自行車的所有人應當預見其存放在樓道等室內可能造成的危害,如果仍然堅持停放,則可能為電動自行車失火造成的後果承擔刑事責任。

  “對物業服務公司來説,若電動自行車失火爆炸導致其他業主受損或者由於其他原因發生火災事故,且物業服務公司沒有盡到相應的管理、提示義務的,應當承擔民事責任的補充責任。根據規定,物業服務公司應該對電動自行車佔用、堵塞通道的行為以及其他有可能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行為進行勸阻或報告,否則有關部門可以對其處以罰款。此外,社區居民委員會對電動自行車室內停放、充電以及其他安全隱患,負有及時檢查、加強宣傳教育、協助撲救火災的義務。”趙中華説。

  如何整治小區電動自行車亂停放、違規充電問題,減少和杜絕相關事故發生?鄭翔説,這是一個綜合性治理問題,首先應當合理劃定停車範圍,平衡交通秩序與百姓停車方便的訴求。可以在小區高層建築之間加裝特定的電動自行車停車、充電地點,並且配備相應的消防設施。

  “可以採取價格引導的方式,例如在專設的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區域免費或者優惠充電。如果比在家充電便宜,居民就會更願意把車停放到專門的地點。而相關費用,可以通過讓生産、出售電動自行車的廠家來承擔,廠家可以考慮將廣告費用轉為電費補貼,也可以將特定停車區域的空間作為廣告空間出租,將廣告費用補貼電費差額。”鄭翔説,適當的利益激勵比一味地處罰更能實現規範管理的目的。

  他提出,需要注意的是,實踐中物業公司往往人員緊張,很難做到及時清理小區內亂停放的電動自行車,所以可以考慮採取相關技術手段,如當前許多共用自行車都設置了電子圍欄,車未停入指定停車位就無法關鎖,可以考慮在電動自行車上採用類似電子圍欄技術,由生産企業加裝相關設施。有些小區已在電梯內加裝監控設備,一旦發現電動自行車推進電梯,電梯就無法關閉。技術手段的使用,可以節約人力和管理成本,減少物業公司與業主的直接衝突。

  除了外部原因,電動自行車本身的隱患同樣應該引起重視。為切實強化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減少因電動自行車造成的安全事故,2022年國務院安委會印發《加強電動自行車全鏈條安全監管重點工作任務及分工方案》的通知,要求加強電動自行車生産源頭環節安全品質。進一步加快鋰離子蓄電池、充電器等關鍵核心部件強制性國家標準的制定進度;研究制定電動自行車及電瓶相關的産業政策,增加涉及強化産品品質安全、提升源頭安全水準的相關規定。

  陳曉媚建議,消費者應選擇正規、知名度高的電動自行車品牌及配件,降低火災隱患;相關部門要加強對電動自行車銷售環節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打擊不合格或來源不明的電動自行車,防止其流入市場。

  在鄭翔看來,要提高居民法治意識,明確行為後果。“一方面要大力宣傳,使得居民了解電動自行車規範停車、充電的必要性和重要性,意識到維護消防安全是其應該承擔的法定義務。另一方面要嚴格執法,對不規範停車、充電的行為進行嚴格處罰,明確執法依據和執法標準,規範執法行為,加強對物業服務人員及其相關管理人員的培訓等,共同守護人民群眾人身、財産安全。”

來源:法治日報    | 撰稿: 張守坤 丁一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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