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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4年重大建設項目實施計劃來了
發佈時間 | 2024-02-20 15:15:14    

   浙江省政府辦公廳近日印發《浙江省擴大有效投資“千項萬億”工程2024年重大建設項目實施計劃》,明確要確保2024年全省固定資産投資增長6%左右,全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建設等。

  主要目標

  投資總量保持合理增長

  確保2024年全省固定資産投資增長6%左右。

  投資結構不斷優化

  確保2024年全省民間投資增速、民間投資佔固定資産投資比重,較2023年有所提升;高新技術産業投資、製造業投資以及生態環保、交通、能源和水利投資增速均快於面上投資增速。

  重大建設項目全力提速提效

  2024年推進省重大建設項目1000個以上,計劃完成投資1萬億元以上。第一批安排省重大建設項目1101個,年度計劃投資10313億元。力爭新建項目開工率達到100%,投資完成率超過100%。

  各設區市投資總量持續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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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力推進重大建設項目建設

  加快謀劃盯引一批重大建設項目

  緊密銜接國家“十四五”規劃102項重大工程,圍繞建設全球先進製造業基地、現代化基礎設施體系和公共服務“七優享”工程,省市縣三級協同,積極謀劃一批重大産業項目、重大基礎設施項目和重大民生項目。

  加大內外資招引力度,引進總投資10億元以上省外內資項目、1億美元以上外資項目120個。落實省重大産業項目決策評估機制,強化項目招引、簽約、落地、建設、投産等全流程管理。探索深化項目不可行性研究。

  加快新開工一批重大建設項目

  圍繞新建項目開工率一季度達到30%、二季度達到60%、三季度達到85%的目標,完善省重大建設項目協調例會、集中開工、督導服務等擴大有效投資組合拳,推動新建項目應開盡開、能早則早。

  第一批安排金七門核電一期、溫州龍灣國際機場三期擴建、深藍精密半導體及關鍵零部件製造、中鴻新材料、紹興軌道交通2號線二期、義龍慶高速公路、甘電入浙±800千伏特高壓直流輸電工程等300個新建項目,2024年計劃完成投資1170億元。

  加快續建一批重大建設項目

  堅持一切圍著項目轉、一切盯著項目幹,全面落實省市縣三級領導全程服務機制。

  第一批安排杭州地鐵四期、東苕溪防洪後續西險大塘達標加固工程、超重力離心模擬與實驗裝置國家重大科技基礎設施、寧波舟山港六橫公路大橋、瑞浦蘭鈞溫州新能源製造基地、蒼南至泰順高速公路、中芯紹興三期12英寸積體電路數模混合晶片生産線、三門核電二期、省公共衛生臨床中心等801個續建項目,確保2024年完成投資9143億元。

  加快投産一批重大建設項目

  在確保安全和品質的前提下,搶抓施工進度,力爭項目早建成、早投産、早見效。建立健全項目事中事後監管機制,強化政府投資項目竣工驗收管理,圍繞交通、水利、房屋建築、市政等領域探索開展項目後評價,督促發揮項目效益。

  2024年,全省建成投産杭紹甬智慧高速公路(寧波二期西段)、杭溫鐵路義烏至溫州段、滬蘇湖鐵路(浙江段)、杭衢鐵路建德至衢州段、岱山1號海上風電場工程、紐頓新能源汽車零部件項目等124個項目。

  《實施計劃》還明確了保障措施,要強化統籌協調、強化要素保障、強化投融資創新。

  強化統籌協調

  落實《浙江省重大建設項目管理辦法》,實施“一辦法一庫一計劃”,明確項目管理職責,集中力量推進“千項萬億”工程重大建設項目。堅持分類分層分級協調機制,破解重大建設項目難點堵點。完善集中開工、督導服務等重大建設項目推進機制。建立工作督辦約談制度,迭代投資賽馬激勵機制,及時兌現激勵措施。

  強化要素保障

  緊盯超長期特別國債、地方政府專項債券、中央預算內投資等資金渠道,抓好重大建設項目常態化儲備,力爭更多項目納入國家盤子。統籌用好財政資金、信貸、保險、産業基金等融資工具,加強銀項對接。

  對省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實行“邊佔邊補”,允許最遲到次年年底完成補充林地任務,建立補充林地責任指標跨區域調劑機制。2024年,全省供應建設用地35萬畝,100個以上項目納入國家用地保障範圍,保障省重大産業項目新增建設用地計劃指標1.5萬畝,保障建設項目使用林地10萬畝,省級統籌保障省重大建設項目使用林地定額3萬畝。

  加強能耗指標統籌,對列入國家和省級項目計劃、能效標準達標的重大建設項目,能保盡保、應保盡保。加強海上風電項目用海保障。對新增的可再生能源電力消費量,不納入地方能耗總量考核。加快落實已列入國家能耗單列範圍重大建設項目的用能保障。

  強化投融資創新

  謀劃建設“投資線上平臺”4.0,不斷完善項目投資科學決策模式。加大對民間投資的支援力度,全面落實“民營經濟32條”,執行好要素保障“3個70%”、招投標“七個不準”等政策。

  制定省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新機制實施細則,搭建向民間資本推介項目平臺,充分調動民間資本積極性。支援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水利等項目,開展基礎設施領域不動産投資信託基金試點,對符合條件的盤活項目落實好國家財稅金融政策支援。

來源:中國網    | 撰稿:浙江發佈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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