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時間2月15日,厄瓜多總統諾沃亞簽發第166號行政令,批准厄瓜多-中國自由貿易協定。根據厄瓜多憲法,國際文書須由總統簽署或批准。
中國是厄瓜多第二大貿易夥伴。2023年5月11日,中厄兩國正式簽署自由貿易協定,厄瓜多成為中國第27個自貿夥伴。協定簽署後,兩國將分別履行各自國內法律審批程式。2023年10月12日,厄憲法法院宣佈該協議符合憲法。2024年2月7日,厄國民議會批准了與中國的自貿協定。
根據協定中的貨物貿易關稅減讓安排,中厄雙方將分別對90%的稅目相互取消關稅,其中,約60%的稅目在協定生效後立即取消關稅。
厄瓜多生産、外貿、投資和漁業部部長表示,厄中自貿協定經總統批准後將由外交部送交中華人民共和國。經過兩國的批准過程,該協議將在60天內生效。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 撰稿: | 責編:李斌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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