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6日,北京發佈關於調整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的通知。全文如下:
各有關單位:
為深入貫徹落實京津冀協同發展戰略,有序有效有力推動中心城區非首都功能和人口向城市副中心疏解,更好實現職住平衡,促進城市副中心高品質發展,現就調整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通知如下:
具有本市購房資格且符合以下條件之一的家庭,可在通州區購買1套商品住房:
一、在本市未擁有住房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二、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的通州區戶籍居民家庭。
三、在本市已擁有1套住房,與在通州區註冊或經營的企業、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四、在本市未擁有住房,與在通州區註冊或經營的企業、疏解搬遷至通州區的企事業單位存在勞動關係的非本市戶籍居民家庭。
本通知自發佈之日起實施。此前有關通州區商品住房銷售政策與本通知不一致的,以本通知為準。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北京市通州區人民政府
2024年2月6日
來源:潮新聞 | 撰稿:北京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委員會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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