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恭喜你發財,我恭喜你精彩,最好的請過來,不好的請走開,禮多人不怪......”
不少網友表示,每年春節前後,都能在超市、沿街商鋪等場所,聽到這首由劉德華演唱的《恭喜發財》。有網友表示,“聽到這首歌彷彿就在買年貨”“代入感很強,我已經在超市了”“氛圍感很強,已經將手插入米裏了”......
而隨著2024年春節的臨近,也有網友調侃,“劉德華就要去超市上班了”“劉德華已解凍95%”。
搜索指數暴漲
百度指數顯示,2011年1月1日至今,關鍵詞“劉德華恭喜發財”的全國搜索指數,每年都會在春節前後達到高位。
關鍵詞“劉德華恭喜發財”的全國搜索指數,近30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整體(PC+移動)日均值環比增長76%,移動日均值環比增長89%。近90天(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月30日)整體日均值環比增長110%,移動日均值環比增長105%。
關鍵詞“劉德華恭喜發財”的全國諮詢指數,近30天(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月30日)日均值環比增長6623%,近90天(2023年11月2日至2024年1月30日)日均值環比增長186400%。
百度指數還顯示,2013年7月1日至今,關鍵詞“劉德華恭喜發財”的搜索指數較高的地區有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北京等。
1月31日,記者查詢某音樂平臺發現,《恭喜發財》在本週的播放量已超100萬次,同時帶有標簽“過年超市必放的歌”。在“春節 | 過年必備熱鬧歡喜拜年歌”“過年喜慶歌曲大合集”等總播放量較高的“春節歌單”中,《恭喜發財》均排名前列。值得一提的是,在劉德華的所有歌曲中,按照熱門排序,《恭喜發財》也排在了首位。
超市可以隨便放《恭喜發財》嗎?
《恭喜發財》為大大小小的超市帶來了年味,然而超市放《恭喜發財》,也需要注意不要侵權。
北京嘉濰律師事務所律師趙佔領在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如果超市、商場、購物中心等未經權利人許可,在其經營場所將《恭喜發財》歌曲作為背景音樂予以播放,都屬於侵害權利人就該作品所享有的表演權,且不符合合理使用的範疇。
趙佔領指出,著作權侵權的認定不以營利為構成要件,也就是説,即使非出於營利目的,只要不符合合理使用範疇,也構成侵權。
假如超市買了正版《恭喜發財》CD,然後在超市播放正版CD,是否侵權?
趙佔領表示,著作權中的表演權包含兩種形式,一為現場表演,二為機械錶演(使用機械設備公開播放作品)。只要未經著作權人授權公開播放,皆侵犯表演權。超市使用CD公開播放正版歌曲,即屬於機械錶演。
來源:中國新聞網 | 撰稿:吳家駒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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