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河北省遷西縣老幹部馬樹山因舉報當地領導幹部被逮捕、起訴的案件引起社會廣泛關注。最高檢會同河北省檢察機關,在審查核實的基礎上,指令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對馬樹山依法撤回起訴,並將依法作出不起訴處理。
最高檢表示,檢察機關履職辦案必須堅持嚴格依法辦案、公正司法,必須堅持以事實為根據、以法律為準繩,決不能出現沒有犯罪事實予以逮捕、起訴的案件。對檢察機關在此案事實認定、法律適用、強制措施適用、監督履職等方面存在的嚴重問題,要在查清事實、準確定責的基礎上,按照司法責任制規定,嚴肅追責。此案教訓深刻,全國各級檢察機關都要引以為戒、舉一反三,切實防止此類案件發生。
2023年12月,年逾75歲的遷西縣農業農村局正科級退休幹部馬樹山,因為舉報遷西縣委書記李貴富在當地花幾千萬元搞城關“亮化工程”勞民傷財等問題,被遷西縣公安局刑拘,之後由遷西縣檢察院批捕並提起公訴,當地檢方指控這位耿直的“遷西好人”涉嫌誹謗罪和誣告陷害罪兩項罪名。
事件被媒體曝光之後,今年1月15日,遷西縣檢察院以“不存在犯罪事實”為由,對馬樹山撤回起訴,同日馬樹山被釋放。
來源:央視網 | 撰稿:辛文 | 責編:俞舒珺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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