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海南省交通運輸廳了解到,根據《海南省海運口岸降費提效優服務行動方案(2023—2025年)》,為降低物流成本,從2024年1月1日起,海南省港口經營人按國家規定標準的50%計收貨物港務費。
貨物港務費,是指港政管理機構對經由港口吞吐的貨物徵收的費用。交通主管部門要求各港航企業和相關單位要公示經營服務型收費目錄清單,接受社會監督。發現涉嫌違規收費的,將配合有關主管部門進行查處,進一步規範海運、港口等收費行為。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 撰稿:唐穎 | 責編:丁薩 審核:張淵
新聞投稿:184042016@qq.com 新聞熱線:135 8189 25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