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場監管總局發佈的《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和《電梯自行檢測規則》2024年4月將進入全面實施階段,遼寧、山西、上海、安徽、貴州、甘肅、青海、寧波等地將於2024年1月1日起按照兩個規則實施電梯定期檢驗和自行檢測工作。
《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規則》整合現有涉曳引與強制驅動電梯、消防員電梯、防爆電梯、液壓電梯、自動扶梯與自動人行道、雜物電梯等的6個電梯檢驗規則和《市場監管總局關於進一步做好改進電梯維護保養模式和調整電梯檢驗檢測方式試點工作的意見》中的相關要求,明確了各類電梯監督檢驗和定期檢驗的項目、要求和方法;《電梯自行檢測規則》在總結凝練電梯檢驗檢測改革試點經驗的基礎上,以安全技術規範形式將使用單位自行檢測工作要求予以固化。
來源:央視新聞客戶端 | 撰稿:總臺央視記者 李晶晶 | 責編:盧橋輝 審核:張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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